旌德县庙首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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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旌德县庙首镇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文字解读】《庙首镇推进乡镇合法性审查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5-07 发布日期: 2023-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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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旌德县庙首镇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文字解读】《庙首镇推进乡镇合法性审查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5-07
发布日期: 2023-05-07
【文字解读】《庙首镇推进乡镇合法性审查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5-07 09:23 来源:旌德县庙首镇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背景依据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部署和要求,推进基层依法治理,解决基层依法治理“最后一公里”问题,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庙首。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进一步提高全镇重大行政事项的法治化水平,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 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的指导意见》《安徽省人民政府关 于印发安徽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宣城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因此,庙首镇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既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也是推进我市镇镇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的必要之举,又是法治方式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本保障。

三、起草过程

根据镇党委、政府会议研究部署以及县司法所要求,庙首镇司法所结合日常工作要求,开展了关于印发《庙首镇推进镇镇合法性审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起草工作。

四、工作目标

坚持将合法性审查作为制定规范性文件、作出重大行政决策、签订行政合同等必经程序,着力提高我镇党委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优化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法治环境,为我镇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五、主要任务

(一)明确乡镇党政办或相应机构为合法性审查工作机构,要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作用。专业人员不足的,通过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等方式落实审查机构和人员配备。在具备条件下,探索建立县区级合法性审查中心或建立镇镇合法性审查协作办理机制。

(二)建立以重大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合同为基本审查对象的合法性审查清单。

(三)镇班子集体讨论涉及合法性审查事项议题时,应安排审查机构负责人或审查人员列席会议、发表意见;镇政府要建立健全审查机制,明确审查意见负责主体,不得以法律顾问等第三方意见代替合法性审查机构意见。

六、保障措施

明确分管负责人,具体牵头和协调推进合法性审查工作。履行工作督促与业务指导人员培训职责。定期总结经验交流,严格落实督查检查。

七、联系方式:

解读人:庙首镇司法所 所长 洪金虎

联系电话:13731929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