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教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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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旌德县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体育
名称: 旌德县示范幼儿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3-01 发布日期: 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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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安全管理
发布机构: 旌德县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体育
名称: 旌德县示范幼儿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3-01
发布日期: 2024-03-01
旌德县示范幼儿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发布时间:2024-03-01 10:49 来源:旌德县示范幼儿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 总则

1、目的

  为加强发生在幼儿园内突发公共事件的管理,提高危机应急反应能力优化人、财、物等应急资源配置,建立紧急救助体系,提高行动效率,将突发公共事件给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低至最小程度,依据省、市、县有关幼儿园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2、原则

在预防为主的前提下,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协调一致的原则,坚持科学性,严密性,程序性的方针,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幼儿园突发的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

(1)因自然灾害而引起的突发公共事件:地震灾害,水旱灾害,气象灾害,生物灾害,森林灾害,地质灾害等;

(2)因人为因素而引起的突发公共事件:火灾,交通事故,疫情,食物中毒,建筑质量安全事故,爆炸品和危险品污染或泄漏,压力容器管道事故等;

(3)因社会对抗和冲突而引发的突发公共事件:邪教或敌对势力破坏,恐怖暴力活动,以及集体上访,集会,游行等重大集体事件;

(4)校园重大治安事件;

(5)其他事件。

二、指挥机构及职责

1、成立幼儿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对幼儿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和指挥。

组  长:谭为明

副组长:丁志君  郭舒舒

成  员: 张秀英  郭晶晶  吕英俊  张洁  黄核胜  黄从贵  陈道善  

应急工作具体负责人:张秀英  职务:安保组长   

2、领导小组职责

  领导、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事故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负责发布事故的重要信息。

三、事件报告

1、报告范围

对于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给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校园安全稳定和师生人身安全造成不良影响和较为严重效果的突发公共事件。

应急工作具体负责人:张秀英

2、报告程序

幼儿园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发现)后,事件现场有关人员应担立即报告幼儿园负责人,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报告要求

(1)迅速。最先发现或接到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单位和个人应在第一时间内响当地政府报告,不得延迟。同时,应当向当地公安等部门报告。

(2)准确。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以下内容:①事故发生单位概况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现象情况③事故简要经过④事故已经造成或者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⑤已经采取的措施⑥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3)及时。事故情况发生变化后应当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四、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1、应急处置机构

   成立“幼儿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组 长:谭为明  副组长:丁志君

设立4个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1)救援后勤组。负责组织应急救援的指挥工作,负责物资,经费的保障。

(2)联络协调组。负责信息收集并及时向指挥长报告。及时向政府、公安部门、教体局报告情况,负责调度车辆,负责与消防,交警,防疫,医院等部门的联络工作。

(3)人员疏散组。负责伤亡人员及亲友和围观群众的疏散劝导和安抚工作。

(4)事故调查组。负责现场的封锁,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负责参与相关部门的取证和调查工作。

2、园内突发事件的处置程序

(1)幼儿园接到报告后,由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组长或副组长立即通知相关人员在最短时间内赶赴现场。

(2)相关小组按要求立即进入应急救援状态,迅速调集力量组织施救和疏散,并适时向公安,卫生等部门请求救援。

(3)迅速开展抢险救治和善后处理工作;

(4)做好情况和信息的报告;

(5)时间稳定后随即做好师生宣传教育及思想稳定工作;

(6)开展事故调查。

3、应急救援主要工作程序

(1)事发后立即终止有关工作或活动,及时疏散,保护其他学生。

(2)在现场的教职工要及时采取正确的急救措施,对受伤学生进行紧急救治或直接向120急救进行求助,同时向教育局主要负责人报告。

(3)幼儿园主要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内及时到达事故现场,积极组织开展救治工作,准确真实地向教育局和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4)在应急救援中,幼儿园应积极协助卫生机构救治受伤害学生,及时告知其家长迅速赶赴现场,同时做好安抚工作。陪同学生家长前往卫生机构慰问受伤害的学生。

(5)幼儿园还应保护好事故现场和各种证据,包括人证,物证(含文字,声像等材料等),避免事故现场遭到人为破坏,积极配合公安,卫生部门进行调查取证,按公安,卫生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相关证据。

(6)落实教育,公安和卫生部门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7)幼儿园及时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通报事故发生的经过及处理情况,配合相关部门及时对事故进行善后处理,化解矛盾,尽快恢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师生思想情绪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