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度工作亮点
(一)提升社会事务管理,提升群众幸福指数
一是积极做好儿童关爱服务。2023年,旌德县民政局持续发挥县未保办工作职能,组织召开全县未保委工作会议、印发儿童关爱保护系列文件,推动构建全方位的未成年人安全保护体系;2023年,全县纳入孤儿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33人,1-11月共发放孤儿保障金44.9388万元;持续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牵手行动,2023年共有牵手人252名、牵手对象306名;对全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镇社工站、社会组织等儿童工作人员及镇村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等417人开展从业查询,均符合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入职资格。二是有序开展区划地名管理。印发《关于调整旌德县地名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及职责分工的通知》,提升我县地名管理工作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完成《旌德县城区地名规划》编制工作,提高旌德县地名命名、更名和管理的科学化、法制化、标准化水平;积极配合黄山区、宁国市等开展第五轮边界线联检工作,建立健全边界沟通协作、联防联控机制,积极推进睦邻友好、妥善处理边界纠纷及平安边界创建活动。三是依法依规进行婚姻登记服务。2023年以来办理结婚登记453对;离婚申请459对,办理离婚289对;补发结婚证88对;补发离婚证18本;开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1份(当事人赴德办理婚姻登记);查调阅档案150余次,电话、现场业务咨询300余次。
(二)夯实基层政权建设,深化群众自治水平
一是发挥群众自治组织作用,推进积分制管理工作。选取7个村(居)作为我县第二批积分制管理示范村,通过物资奖励和精神激励,让群众用付出得积分、兑商品、赢肯定,提高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探索乡村治理新模式。截至目前,全县18个示范村共有3344户村民参与积分制兑换,共兑换商品35691件,兑换金额34.5余万元。二是加强村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及村级组织基层减负等。2023年,顺利通过省级村务公开标准化建设试点验收;印发《转发省民政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农办关于做好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工作的提示单》,在全县范围内做好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工作,切实做到基层减负,截至目前,清理完成全县68个村(居)外部违规标识牌437块。三是纵深推进社工人才建设.2023年,旌德县民政局联合县教体、公安、司法、财政等等14部门出台《关于印发<旌德县加强新时代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建立健全我县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管理机制;截至目前,全县共有持证社会工作者55人,发放社会工作者奖励资金3.6万元;加强社工站建设提升专业服务能力,顺利完成省、市社工站线上+线下工作督导8次。
(三)优化养老服务体系,提升为老服务能力。
1.扎实推进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2023年在全县范围内实施适老化改造160户,免费为低保、特困、贫困对象中的高龄、残疾、失能的困难老人配置轮椅、手杖、床边扶手、坐便器等辅助设备,对家庭厨房、浴室进行适老化改造,改善居家养老生活环境。
2.推动老年助餐服务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老龄化进程和助餐需求增加,优化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布局,新增老年食堂(助餐点)6处,拨付建设补助34.89万元,发放就餐补贴100万元,扎实开展暖民心行动宣传,持续引导市场主体参与,实现老年助餐服务更加便利。截至目前累计为6715名老人提供助餐服务441596人次。
3.扎实推进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建设。建成旌德县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三级中心网络,积极发动各村居,利用闲置用房或新建房屋建设村(社区)级养老服务站,面向辖区内60周岁以上老年人,提供集中照护、助餐助浴、健康指导、文化娱乐等服务,2023年通过新建或改造提升的方式建设村级养老服务站11处。
4.积极营造爱老敬老社会氛围。为更好的弘扬中华民族敬老爱老的优秀传统美德,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县民政局与县老龄委在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县委宣传部指导下联合主办了“你养我长大 我陪你变老”重阳晚会。
(四)筑牢兜底保障网络,提升社会救助水平。
1.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取得实效。现有低保户3544户4588人,特困对象959人,低保边缘人口和支出型困难人口715人,实施临时救助184人次,困难群众救助和保障人次同比上年末均有所增长。
2.全面建立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全县68个村(社区)均已备案方式成立了“救急难”互助社,7个镇成立了“救急难”互助社联合会,预计年底将实现互助社联合会全覆盖,共筹资53.49万元。
(五)完善机制健全基层救助网络,强化源头治理兜实救助底线。
一是健全完善责任机制。建立完善一系列应急保障机制和规章制度,明确了各相关责任部门的职责,形成了整体联动、相互配合的工作格局。二是健全基层救助网络。在各镇建立临时救助点并配备救助管理信息员,基层救助工作队伍实现了乡镇、村(居)全覆盖。常态化开展定期回访、源头预防及开展政策宣传等工作,形成上下联动保护网络。截止目前共救助52人次,其中送返3人次,医疗救助1人次,通过比对系统接回我县在外流浪人员唐小强、高连安、余小刁,为符合条件的困难返乡人员落实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政策,妥善安置并建立返乡人员信息台账。三是加强街面巡查和转介处置力度。坚持全天候巡查,除对街面、车站、涵洞、工地等地巡查外,还将城乡结合部、江湖河渠堤边等地纳入巡查范围,做到无盲区、无死角。启动救助应急响应和快速反应机制。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巡查制度,重点做好求助电话受理、站内夜间巡查、重大事项报告等工作。接到求助电话,迅速出动,及时实施救助,做到应救尽救,应救快救。在与公安联合巡查发现流浪乞讨人员季明珠、周武华、张京顺,通过给受助人宣传流浪乞讨救助政策,劝导受助人早日回家,并帮受助人联系到户籍地政府,送他们回家团聚。其中张京顺老人已流浪在外50余年,通过救助站工作人员摸排、了解,该老人户籍地是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暂住在城郊一处废弃的民房中,随即旌德县救助站与兰陵县救助站取得联系,帮老人护送回原籍妥善安置。四是加强源头治理,兜实救助底线。1.强化返乡人员政策帮扶。对于救助返乡人员,县救助站及时将受助人员信息通报给乡镇和村(居),制定了源头预防送达书,要求及时了解返乡人员生活情况,落实帮扶政策,防止其再次外出流浪。2.开展救助回访工作。今年县救助站开展易流浪走失人员关心关爱走访服务8次,电话回访16次。及时掌握其生活状态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帮扶特殊困难群体的浓厚氛围。五是做好流浪乞讨患病人员的医疗救治。将流浪乞讨人员治疗费纳入县级财政保障,设立救治流浪乞讨患病人员定点医院,对流浪乞讨患病人员,按照“先救治后结算、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及时采取急救措施(目前已与县中医院、宣城市第四人民医院签订定点医疗服务合作协议)。
(六)高位推进殡葬整治,优化殡葬服务环境
1.全面开展集中管控。自殡葬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按照“两年三步走”推进殡葬整治工作。截至2023年4月(百日攻坚启动前),全县共劝阻新建墓穴280起、劝阻翻新扩建旧坟891起、劝阻遗体安葬194起,办理区域外备案墓穴506穴,确保管控区域内私建墓穴“零新增”。
2.集中力量“百日攻坚”。2023年3月,县委、县政府印发文件《旌德县殡葬重点管控区域违规私建墓穴“百日攻坚”整治行动方案》(旌办发〔2023〕10 号),全县完成重点管控区域集中整治墓穴4882穴,其中:植树遮挡3749穴,整体拆除迁移1133穴,超额完成既定目标。
3.加大力度开展持续攻坚战。2023年9月,县委、县政府印发文件《旌德县殡葬整治长效管理十条硬性管控措施》、《巩固百日攻坚成果 接续推进殡葬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 年)》明确了持续攻坚战的工作目标,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完善监管机制,多部门开展联动,提高整治攻坚工作效率。
4.公墓建设情况。目前,28个农村公益性公墓已全部投入使用,自“百日攻坚”行动以来,用于置换“三线六区一园”内所拆除墓穴的置换和安葬新增逝世人员。三溪镇古城村、版书镇白沙村、孙村镇玉屏村三个农村公益性公墓完成进度已达60%。力争明年3月底完成交付。同时加快凤形山城市公益性公墓扩建项目前期进度,力争在明年9月底前完成公墓建设并交付使用。
(七)规范管理社会组织,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2023年,全县社会组织成立登记10家;完成社会组织注销登记2家,社会组织变更法人、住所等登记8家;完成双公示数据上报信息10条;全面完成2022年度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将社会组织年检作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措施;开展与社会组织相关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
二、存在的短板
(一)儿童关爱服务方面:一是工作力量不足。县未保办、乡镇未保站工作人员大多为兼职,暂未落实人员编制,人员力量有待加强。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专业心理咨询人员缺乏。对一些具有心理障碍或隐私问题的未成年人帮扶缺乏专业人员和专业手段。三是留守儿童监护人能力不足。我县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外出务工人员较多,导致留守儿童较多,大多由家庭祖辈代管,监护能力明显不足。
(二)老年助餐服务方面:目前由社会餐饮单位参与老年助餐服务的点位多,而社会餐饮单位相比公办性质的助餐点位重利益、轻管理,落实老年助餐服务相关要求不及时、不到位。
(二)殡葬整治工作方面:一是资金问题。自百日攻坚以来,对于拆除安置“三线六区一园”内的整治墓穴补助资金数额庞大,导致财政资金压力大。换置安葬在公墓的逝者数量较大,导致部分农村公益性公墓容量不足,急需扩建。同时对于偏远村居,未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导致死亡人口入葬公墓路途较远、安葬不便,对于后期管控十分不利。二是工作力量不足问题。目前殡葬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镇正在开展上半年死亡人口埋葬地追溯工作,由于人员不足,追溯工作开展进度较慢。
三、来年重点工作打算
(一)持续创优社会事务发展水平。一是加大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力度。继续发挥县未保委办公室牵头协调、督导检查作用,支持引导家庭、学校、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加强区划地名管理。以《旌德县城区地名规划》为依据,做好2024年城区地名的命名、更名;积极配合其他县市区开展2024年第五轮边界线联检;做好我县管理的行政区划界线界桩的管理维护。
(二)聚力提高基层社区治理能力。深化推进乡镇社工站建设,创新基层自治方式,继续推进积分制管理工作;常态化推进村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持续推进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工作。
(三)多层次优化养老服务供给。一是建立完善养老机构安全生产联合检查机制,对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房屋安全和院内矛盾纠纷化解等方面开展常态化检查。二是继续提升完善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三是推动老年助餐服务可持续发展,实现老年助餐服务更加便利。四是探索通过公建民营的方式,委托专业化社会组织全面托管敬老院的日常运营工作。五是推进9家特困供养机构(敬老院)等级评定工作。六是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三级中心网络,新增改造提升村级养老服务站12处。七是继续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200户。
(四)持续做好困难群众基本保障。一是继续夯实兜底保障基础,加大城乡低收入人口的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力度,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应救尽救。二是深入推进“救急难”互助社落地见效,在已经筹得资金的基础上,加大宣传力度,发挥主动发现机制,对遭遇困难的家庭在实施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救助措施后仍有困难的,开展“急难”救助。
(五)完善提高流浪乞讨救助工作质量。完善“应救尽救”工作机制,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更加高效的救助体系。深入开展“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活动,扩大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水平。真正做到“以人为本,为民解忧”。利用互联网等新兴媒体手段,提高救助站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更好地服务于困难群众。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员工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意识,打造一支高效、专业的救助管理队伍。
(五)常态化推进殡葬领域专项整治。常态化管控,做好旧坟治理和新坟管控,新增逝者要求入葬公墓;加快三溪镇古城村、版书镇白沙村、孙村镇玉屏村三个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建设,力争明年3月完成。聘请第三方检测,严格把关,保障工程质量;三年行动计划稳步推进我县殡葬改革;做好移风易俗宣传,倡导文明新风尚。
四、对县政府工作的建议
1.充实力量,稳定队伍。由于民政工作政策性强和业务性强,对民政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要求高,因此迫切需要与之相适应的民政干部数量和稳定的民政干部队伍,各镇至少配备2-3名专职民政干部,才能保证工作的有效开展。
2.加强对民政干部的培训。采取形式多样的培训方式,加强对基层民政干部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民政干部政策法规理论水平、业务水平、现代化办公水平,以适应新形势下民政工作的需要。
3.进一步加快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步伐。要大力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依托我县区位优势和绿色生态优势,通过政策鼓励和扶持,运用市场机制,大力推进投资主体、投资方式多元化,激活社会力量投资的动力,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办养老机构。加大服务力度。
4.增加资金投入。鉴于目前部分公墓容量不足,用于扩建农村公益性公墓。同时对于还未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的村居,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便于后期死亡人员的管控。
5.工作人员配备不足。目前整治办巡查人员只有2人,对于巡查、管控力量不足,希望能增加2名事业编制。
6.社会救助工作杂、任务重、工作难度大,基层民政工作人手不足、经办能力弱、人员变动频繁,人员变动频繁,导致任务完成的质量、对象的准确性、数据的科学性有所欠缺。建议县政府加强基层民政工作人员的配备,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鼓励社会力量承担相关工作,由其向镇、村 (社区)或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派遣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