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文化和旅游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县文旅局> 政策法规> 部门文件
索引号: 11341730566367047C/202305-00048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旌德县文化和旅游局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
名称: 关于印发《旌德县文化旅游行业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5-31 发布日期: 2023-05-31
索引号: 11341730566367047C/202305-00048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旌德县文化和旅游局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
名称: 关于印发《旌德县文化旅游行业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5-31
发布日期: 2023-05-31
关于印发《旌德县文化旅游行业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31 11:55 来源:旌德县文化和旅游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局机关各股室、二级机构,有关文旅企业:

现将《旌德县文化旅游行业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3年5月31日

 

 

 

抄送:县森防指办,县应急局


旌德县文化旅游行业森林火灾隐患排查

实施方案

 

为提升森林防火源头治理能力,及时排查和消除森林火灾隐患,有效降低人为因素引发森林草原火灾风险,确保全县森林防灭火形势持续保持稳定向好,按照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统一部署,决定开展全县文化旅游行业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按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精神,充分发挥林长制制度优势,深化源头治理,防范化解火灾风险,坚持“防未、防危、防违”“打早、打小、打了”全链条管理,聚焦专项治理,持续盯紧重要时段、重要部位、重要设施、重点人群,对全县文化旅游行业森林火灾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构建“全县建总账、各镇各单位列分账,账账明晰、责任到人”的管理体系;真正把隐患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县生态安全与社会和谐稳定。

二、组织领导

县文旅局成立全县文化旅游行业森林火灾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县文旅局局长为组长,县文旅局副局长、总工程师为副组长,有关股室、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旅游股、文物管理所、执法大队负责专项行动组织实施。

三、行动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2月15日。

四、行动内容

专项行动包含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督导检查两个方面,旨在逐步化解风险隐患,最大限度降低人为火发生的可能性,推动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落实,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森林火灾和亡人事故。

(一)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根据《旌德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旌安[2023]4号)和《森林火灾隐患评价标准》(LY/T2245-2014)要求,按照责任落实、火源管理(含火情早期处理)、防范措施、队伍建设、应急处置、宣传教育、设施设备等方面对隐患进行梳理归类,并明确责任、时限和整改目标,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整治到位。突出A级旅游景区、文博单位等重要目标,摸清行政地理、主要负责人、防灭火机构和队伍、物资装备现状、防火道、隔离带等基础设施、可燃物清理等有关情况及存在的隐患问题、整改措施和建议等,完整准确填报《森林草原防灭火重要目标风险隐患台账》,做到一个目标一个台账。(牵头责任部门:旅游股,文物管理所)

(二)突出督导检查重点。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适时组织督导检查,采取明察暗访和“四不两直”结合的方式,针对隐患排查整治和重点防火单位督导检查,确保责任落实。(牵头责任部门:执法大队,旅游股,文物管理所)

五、行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抓好落实,切实把专项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推动行动走深走实。

(二)建立隐患台账。建立全县文化旅游行业森林火灾隐患台账,对排查出的隐患分类整改,逐步推进,实行挂账销号制,对能够快速整改的隐患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能够采取措施、年内完成整改的隐患积极推进、限时整改;对推进困难、长期存在的隐患深入研究、制定步骤,长期推进。

(三)加强信息报送。专项行动开展期间,各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及时向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报送专项行动做法、经验、成效等信息,并分别于6月、9月报送阶段性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12月4日前报送年终工作总结及更新后的情况统计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