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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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旌德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主要负责人解读】旌德县城管执法局局长汪世友解读《宣城市厨余垃圾管理办法》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1-21 发布日期: 2023-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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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旌德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主要负责人解读】旌德县城管执法局局长汪世友解读《宣城市厨余垃圾管理办法》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1-21
发布日期: 2023-11-21
【主要负责人解读】旌德县城管执法局局长汪世友解读《宣城市厨余垃圾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3-11-21 16:25 来源:旌德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1. 开展厨余垃圾管理办法的意义?

答:该办法的制定是为了加强厨余垃圾管理,推进厨余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维护市容环境卫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

2. 厨余垃圾管理办法实行时间?

答:自2023年5月1日起开始实行。

3.厨余垃圾的界定?

答:该办法所称厨余垃圾,是指除居民日常生活以外的食品加工、餐饮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渣、食品加工废料和废弃食用油脂,以及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菜市场产生的废弃蔬菜瓜果(壳)、腐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易腐垃圾。

4.居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家庭厨余垃圾的管理是否也参照该办法执行?

答:居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家庭厨余垃圾的管理,按照宣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规定执行。

5. 厨余垃圾产生单位要怎么做?

答:(一)与依法确定的厨余垃圾收集、运输单位签订收运服务协议,明确收运时间、地点、频次等内容,将厨余垃圾交其收集、运输;

(二)将厨余垃圾投入指定的专用收集容器,并保持容器功能完好、标识醒目和周边环境干净整洁;

(三)按照规定单独收集、分类存放、密闭储存厨余垃圾,不得混入其他生活垃圾;

(四)不得将厨余垃圾排入雨(污)水管道、河道、湖泊、水库、沟渠、厕所等区域;

(五)设置油水分离器或者隔油池等污染防治设施的,应当符合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并保证其正常使用。

6.厨余垃圾收集、运输单位要怎么做?

答:(一)为厨余垃圾产生单位提供标识统一、标准规范的厨余垃圾专用收集容器;

(二)按照环境卫生作业标准、规范和收运服务协议约定,及时收集、运输厨余垃圾,并运送至依法确定的厨余垃圾处置位;

(三)采用具有防臭味扩散、防遗撒、防渗滤液滴漏功能的全密闭自动卸载车辆,并安装行驶及装卸记录仪;

(四)在厨余垃圾收集过程中文明作业,对收集设施及时保洁、复位,清理作业场地;

(五)在运输过程中不得沿途丢弃、遗撒厨余垃圾。

7.厨余垃圾处置单位要怎么做?

(一)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建设、配备厨余垃圾处置设施、设备,并保证其运行良好;

(二)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接收厨余垃圾,不得擅自接收未经城市管理部门依法确定的收集运输单位或者个人收集运送

的厨余垃圾;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处置厨余垃圾,处置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废气、废渣、粉尘等污染物的处理符合环保要

求,防止二次污染;

(四)按照要求定期对厨余垃圾处置设施的性能和环保指标进行检测、评价,并对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监督管理。




解读机关:县城管执法局

解读人:旌德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汪世友

咨询电话:0563-8601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