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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131313113213/202311-00121 组配分类: 临时救助
发布机构: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名称: 关于做好2023年“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的通知 文号: 旌民事〔2023〕42号
生成日期: 2023-11-09 发布日期: 2023-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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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临时救助
发布机构: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名称: 关于做好2023年“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的通知
文号: 旌民事〔2023〕42号
生成日期: 2023-11-09
发布日期: 2023-11-09
关于做好2023年“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09 16:48 来源:县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扎实做好“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的通知》(皖流救办〔2023〕1号)要求,迅疾将“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救助行动)列为现阶段重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为进一步切实做好我县2023年的寒冬期间流浪乞讨人员及流动遇困的生活无着人员专项救助管理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寒冬救助工作,确保应救尽救

各镇要把专项救助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积极开展雨雪天气下主动救助工作。各镇及县救助管理站要结合当前湿寒天气安全防范工作要求,迅速启动我县流浪乞讨人员专项救助行动。要充分认识做好今冬明春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救助帮扶流浪乞讨人员等各类临时遇困人员,切实保障其生命安全和基本权益,做到“应救尽救、应救必救”,确保不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

二、充分发挥协同机制作用,强化协调联动

各镇要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对照上级有关决策部署对流浪乞讨人员街面巡查和转介处置工作的政策设定,明确各部门具体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特别是要主动加强与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门协作,细化部门职责和协作程序,协调110指挥中心、12345政府服务热线(救 助热线)等,落实街面巡查发现的流浪乞讨人员发现、告知、 引导、护送等处置措施;对患病或身体不适的流浪乞讨人员, 要做到先救治、后救助;要坚决避免统筹协调缺失,部门协 调不力,街面巡查落空,转介处置贻误等现象。各镇要强化 救助管理工作职责,通过设立救助服务站所、救助咨询点等 方式推动救助联动工作。要统筹发挥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临时救助两项制度兜底保障作用,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及时进行相应救助帮扶,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

三、开展街面巡查,完善巡查制度

各镇政府要结合本地街道、广场、巷道、村庄等区域实情制定街面巡查制度,并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对重点区域、夜间时段以及遇有极寒恶劣天气时的集中巡查救助,做好巡查记录。让每一位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救助,对不愿意入站的受助人员,要留下求助方式并加强后续劝导,并做好救助过程的文字记录和视频留存。

四、科学分类施策,全面精准施救

各镇要针对以乞讨为生活方式、把流浪当生活体验、明确拒绝进站受助人员,要留下求助方式并加强后续劝导,可为其提供御寒物资,佩戴记录仪留存相关劝导和施救过程。针对老弱病残幼等无法提供个人信息的,要先救助后甄别、先救治后结算,确保其得到及时有效救助安全过冬。针对疑似精神障碍流浪乞讨人员,要联合公安机关、卫生健康部门等及时送医诊治。针对因灾因祸、遭受家暴等陷入临时生活困境人员,要提供应急性、过渡性救助庇护。针对突发公共事件、极端恶劣天气等情形,求助需求激增的,可开设临时救助场所,并放宽救助条件,简化救助流程,为临时遇困人员提供饮食、住宿等救助服务。针对身源不明受助人员,要依法依规开展救助寻亲服务,帮助其尽早回归家庭和社会。

五、强化安全意识,守牢安全底线

各镇政府要坚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牢牢守住安全底线。要在前一阶段持续排查整改基础上,全面开展“回头看”,找准突出问题、薄弱环节,补齐短板,巩固整改成果。要联合有关部门排查水电气暖、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医疗卫生等风险,防范化解隐患。

六、加强宣传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各镇要广泛做好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的作用,扩大救助政策社会知晓度。通过各种方式公布求助电话,引导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和群众及时拨打求助电话,并确保救助电话24小时畅通。对出现的求助申请,各镇要及时作出处理。





旌德县救助管理站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