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经济和信息化局:
根据法律法规、收费政策以及权力清单变化情况,按照《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安徽省省级涉企收费清单(2023年)的通知》(皖发改价费〔2023〕419 号)和《关于公布宣城市市级涉企收费清单的通知》(宣政〔2014〕81号)文件要求,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对涉企收费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现将《宣城市市级涉企收费清单(2023年)》予以公布。
各县市区要及时调整和完善本级涉企收费清单内容,于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并通过门户网站将动态调整后的涉企收费清单对外公布。
附件:宣城市市级涉企收费清单(2023年)
宣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宣城市财政局 宣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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