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30560691225X/202301-00224 | 组配分类: | 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 |
发布机构: | 旌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名称: | 旌德县人社局行政权力事项廉政风险点一览表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3-01-05 | 发布日期: | 2023-01-05 |
索引号: | 11341730560691225X/202301-00224 |
组配分类: | 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 |
发布机构: | 旌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名称: | 旌德县人社局行政权力事项廉政风险点一览表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3-01-05 |
发布日期: | 2023-01-05 |
旌德县人社局行政权力事项廉政风险点情况表 | ||||||
序号 | 权力事项 | 风险点数量 | 表现形式 | 等级 | 防控措施 | 责任人 |
1 |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 | 3 | 受理风险:申请资料初审把关不严,不履行一次性告知手续; | 低 |
1.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申请材料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 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一次性补正通知书。 3.加强业务学习,制定材料初审要点,把好初审关。 |
就业促进股负责人和业务经办人 |
审查风险:没有全面审查核实,造成情况不清; | 中 | 1.认真研究申请材料,必要时调取相关证件.材料原件或实地进行调查核实。 | ||||
决定风险:对不符合行政许可条件的给予行政许可。 | 中 |
1.加强业务学习,熟悉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审批的相关政策。 2.制定责任追究制度,对违法规定的相关人员追究责任。 |
||||
2 | 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 | 5 | 对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 中 | 1.加强政治、政策法规和业务学习。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3.严格受理和审查程序,避免违规受理。 4.加强全程监督,避免擅自改变审批程序或审批条件,避免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负责人和业务经办人 |
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准予受理,并核定通过的; | 中 | |||||
在经办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 高 | |||||
在经办工作中发生向服务对象索要利益回报,或与服务对象串通获取不当利益等腐败行为的; | 高 | |||||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高 | |||||
3 |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 3 | 受理风险:申请资料初审把关不严,不履行一次性告知手续; | 低 | 1.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2.认真研究申请材料,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3.加强业务学习,熟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审批的相关政策。4.制定责任追究制度,对违法规定的相关人员追究责任。 | 就业促进股负责人和业务经办人 |
审查风险:没有全面审查核实,造成情况不清; | 中 | |||||
决定风险:对不符合行政许可条件的给予行政许可。 | 中 | |||||
4 | 对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处罚 | 2 | 调查风险:没有全面调查核实,造成事实不清 | 中 | 1.调查前研究申请材料,拟定调查提纲,确保调查全面;2.调查结果要经分管领导审核,对调查不全面的进行再次调查。 |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执法(经办)人员及科室负责人 |
决定风险:对不属于行政处罚的做出行政处罚的决定 | 中 | 1.加强业务培训,熟悉掌握各项法律法规;2.制定责任追究制度,对相关人员追究相应责任;3.定期对案件进行评查。 | ||||
5 | 对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处罚 | 2 | 调查风险:没有全面调查核实,造成事实不清 | 中 | 1.调查前研究申请材料,拟定调查提纲,确保调查全面;2.调查结果要经分管领导审核,对调查不全面的进行再次调查。 |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执法(经办)人员及科室负责人 |
决定风险:对不属于行政处罚的做出行政处罚的决定 | 中 | 1.加强业务培训,熟悉掌握各项法律法规;2.制定责任追究制度,对相关人员追究相应责任;3.定期对案件进行评查。 | ||||
6 | 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有关建立职工名册规定的处罚 | 2 | 调查风险:没有全面调查核实,造成事实不清 | 中 | 1.调查前研究申请材料,拟定调查提纲,确保调查全面;2.调查结果要经分管领导审核,对调查不全面的进行再次调查。 |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执法(经办)人员及科室负责人 |
决定风险:对不属于行政处罚的做出行政处罚的决定 | 中 | 1.加强业务培训,熟悉掌握各项法律法规;2.制定责任追究制度,对相关人员追究相应责任;3.定期对案件进行评查。 | ||||
7 | 对用人单位违反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处罚 | 2 | 调查风险:没有全面调查核实,造成事实不清 | 中 | 1.调查前研究申请材料,拟定调查提纲,确保调查全面;2.调查结果要经分管领导审核,对调查不全面的进行再次调查。 |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执法(经办)人员及科室负责人 |
决定风险:对不属于行政处罚的做出行政处罚的决定 | 中 | 1.加强业务培训,熟悉掌握各项法律法规;2.制定责任追究制度,对相关人员追究相应责任;3.定期对案件进行评查。 | ||||
8 | 对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处罚 | 2 | 调查风险:没有全面调查核实,造成事实不清 | 中 | 1.调查前研究申请材料,拟定调查提纲,确保调查全面;2.调查结果要经分管领导审核,对调查不全面的进行再次调查。 |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执法(经办)人员及科室负责人 |
决定风险:对不属于行政处罚的做出行政处罚的决定 | 中 | 1.加强业务培训,熟悉掌握各项法律法规;2.制定责任追究制度,对相关人员追究相应责任;3.定期对案件进行评查。 | ||||
9 | 对单位或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处罚 | 2 | 调查风险:没有全面调查核实,造成事实不清 | 中 | 1.调查前研究申请材料,拟定调查提纲,确保调查全面;2.调查结果要经分管领导审核,对调查不全面的进行再次调查。 |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执法(经办)人员及科室负责人 |
决定风险:对不属于行政处罚的做出行政处罚的决定 | 中 | 1.加强业务培训,熟悉掌握各项法律法规;2.制定责任追究制度,对相关人员追究相应责任;3.定期对案件进行评查。 | ||||
10 | 对无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单位以及未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使用童工或者介绍童工就业的处罚 | 2 | 调查风险:没有全面调查核实,造成事实不清 | 中 | 1.调查前研究申请材料,拟定调查提纲,确保调查全面;2.调查结果要经分管领导审核,对调查不全面的进行再次调查。 |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执法(经办)人员及科室负责人 |
决定风险:对不属于行政处罚的做出行政处罚的决定 | 中 | 1.加强业务培训,熟悉掌握各项法律法规;2.制定责任追究制度,对相关人员追究相应责任;3.定期对案件进行评查。 | ||||
11 | 对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保存或者伪造录用登记材料的处罚 | 2 | 调查风险:没有全面调查核实,造成事实不清 | 中 | 1.调查前研究申请材料,拟定调查提纲,确保调查全面;2.调查结果要经分管领导审核,对调查不全面的进行再次调查。 |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执法(经办)人员及科室负责人 |
决定风险:对不属于行政处罚的做出行政处罚的决定 | 中 | 1.加强业务培训,熟悉掌握各项法律法规;2.制定责任追究制度,对相关人员追究相应责任;3.定期对案件进行评查。 | ||||
12 | 对用人单位无理阻挠劳动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行使监督检查权,打击报复举报人员的处罚 | 2 | 调查风险:没有全面调查核实,造成事实不清 | 中 | 1.调查前研究申请材料,拟定调查提纲,确保调查全面;2.调查结果要经分管领导审核,对调查不全面的进行再次调查。 |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执法(经办)人员及科室负责人 |
决定风险:对不属于行政处罚的做出行政处罚的决定 | 中 | 1.加强业务培训,熟悉掌握各项法律法规;2.制定责任追究制度,对相关人员追究相应责任;3.定期对案件进行评查。 | ||||
13 | 对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处罚 | 2 | 调查风险:没有全面调查核实,造成事实不清 | 中 | 1.调查前研究申请材料,拟定调查提纲,确保调查全面;2.调查结果要经分管领导审核,对调查不全面的进行再次调查。 |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执法(经办)人员及科室负责人 |
决定风险:对不属于行政处罚的做出行政处罚的决定 | 中 | 1.加强业务培训,熟悉掌握各项法律法规;2.制定责任追究制度,对相关人员追究相应责任;3.定期对案件进行评查。 | ||||
14 | 对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扣押劳动者证件等三类行为的处罚 | 2 | 调查风险:没有全面调查核实,造成事实不清 | 中 | 1.调查前研究申请材料,拟定调查提纲,确保调查全面;2.调查结果要经分管领导审核,对调查不全面的进行再次调查。 |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执法(经办)人员及科室负责人 |
决定风险:对不属于行政处罚的做出行政处罚的决定 | 中 | 1.加强业务培训,熟悉掌握各项法律法规;2.制定责任追究制度,对相关人员追究相应责任;3.定期对案件进行评查。 | ||||
15 | 对用人单位未依法制定工资支付制度或者制定了工资支付制度未公示等七类情形的处罚 | 2 | 调查风险:没有全面调查核实,造成事实不清 | 中 | 1.调查前研究申请材料,拟定调查提纲,确保调查全面;2.调查结果要经分管领导审核,对调查不全面的进行再次调查。 |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执法(经办)人员及科室负责人 |
决定风险:对不属于行政处罚的做出行政处罚的决定 | 中 | 1.加强业务培训,熟悉掌握各项法律法规;2.制定责任追究制度,对相关人员追究相应责任;3.定期对案件进行评查。 | ||||
16 | 对用人单位以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代替货币支付农民工工资等三类情形的处罚 | 2 | 调查风险:没有全面调查核实,造成事实不清 | 中 | 1.调查前研究申请材料,拟定调查提纲,确保调查全面;2.调查结果要经分管领导审核,对调查不全面的进行再次调查。 |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执法(经办)人员及科室负责人 |
决定风险:对不属于行政处罚的做出行政处罚的决定 | 中 | 1.加强业务培训,熟悉掌握各项法律法规;2.制定责任追究制度,对相关人员追究相应责任;3.定期对案件进行评查。 | ||||
17 | 对施工总承包单位未按规定开设或者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等三类情形的处罚 | 2 | 调查风险:没有全面调查核实,造成事实不清 | 中 | 1.调查前研究申请材料,拟定调查提纲,确保调查全面;2.调查结果要经分管领导审核,对调查不全面的进行再次调查。 |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执法(经办)人员及科室负责人 |
决定风险:对不属于行政处罚的做出行政处罚的决定 | 中 | 1.加强业务培训,熟悉掌握各项法律法规;2.制定责任追究制度,对相关人员追究相应责任;3.定期对案件进行评查。 | ||||
18 | 对分包单位未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编制工资支付表并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等四类情形的处罚 | 2 | 调查风险:没有全面调查核实,造成事实不清 | 中 | 1.调查前研究申请材料,拟定调查提纲,确保调查全面;2.调查结果要经分管领导审核,对调查不全面的进行再次调查。 |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执法(经办)人员及科室负责人 |
决定风险:对不属于行政处罚的做出行政处罚的决定 | 中 | 1.加强业务培训,熟悉掌握各项法律法规;2.制定责任追究制度,对相关人员追究相应责任;3.定期对案件进行评查。 | ||||
19 | 对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处罚 | 2 | 调查风险:没有全面调查核实,造成事实不清 | 中 | 1.调查前研究申请材料,拟定调查提纲,确保调查全面;2.调查结果要经分管领导审核,对调查不全面的进行再次调查。 |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执法(经办)人员及科室负责人 |
决定风险:对不属于行政处罚的做出行政处罚的决定 | 中 | 1.加强业务培训,熟悉掌握各项法律法规;2.制定责任追究制度,对相关人员追究相应责任;3.定期对案件进行评查。 | ||||
20 | 对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处罚 | 2 | 调查风险:没有全面调查核实,造成事实不清 | 中 | 1.调查前研究申请材料,拟定调查提纲,确保调查全面;2.调查结果要经分管领导审核,对调查不全面的进行再次调查。 |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执法(经办)人员及科室负责人 |
决定风险:对不属于行政处罚的做出行政处罚的决定 | 中 | 1.加强业务培训,熟悉掌握各项法律法规;2.制定责任追究制度,对相关人员追究相应责任;3.定期对案件进行评查。 | ||||
21 | 对隐匿.转移.侵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或者违规投资运营的处罚 | 2 | 调查风险:没有全面调查核实,造成事实不清 | 中 | 1.调查前研究申请材料,拟定调查提纲,确保调查全面;2.调查结果要经分管领导审核,对调查不全面的进行再次调查。 |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执法(经办)人员及科室负责人 |
决定风险:对不属于行政处罚的做出行政处罚的决定 | 中 | 1.加强业务培训,熟悉掌握各项法律法规;2.制定责任追究制度,对相关人员追究相应责任;3.定期对案件进行评查。 | ||||
22 | 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等社会保险服务机构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失业.养老.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处罚 | 2 | 调查风险:没有全面调查核实,造成事实不清 | 中 | 1.调查前研究申请材料,拟定调查提纲,确保调查全面;2.调查结果要经分管领导审核,对调查不全面的进行再次调查。 |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执法(经办)人员及科室负责人 |
决定风险:对不属于行政处罚的做出行政处罚的决定 | 中 | 1.加强业务培训,熟悉掌握各项法律法规;2.制定责任追究制度,对相关人员追究相应责任;3.定期对案件进行评查。 | ||||
23 | 对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处罚 | 2 | 调查风险:没有全面调查核实,造成事实不清 | 中 | 1.调查前研究申请材料,拟定调查提纲,确保调查全面;2.调查结果要经分管领导审核,对调查不全面的进行再次调查。 |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执法(经办)人员及科室负责人 |
决定风险:对不属于行政处罚的做出行政处罚的决定 | 中 | 1.加强业务培训,熟悉掌握各项法律法规;2.制定责任追究制度,对相关人员追究相应责任;3.定期对案件进行评查。 | ||||
24 | 对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数额时,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行为的处罚 | 2 | 调查风险:没有全面调查核实,造成事实不清 | 中 | 1.调查前研究申请材料,拟定调查提纲,确保调查全面;2.调查结果要经分管领导审核,对调查不全面的进行再次调查。 |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执法(经办)人员及科室负责人 |
决定风险:对不属于行政处罚的做出行政处罚的决定 | 中 | 1.加强业务培训,熟悉掌握各项法律法规;2.制定责任追究制度,对相关人员追究相应责任;3.定期对案件进行评查。 | ||||
25 | 对造成社会保险费迟延缴纳的处罚 | 2 | 调查风险:没有全面调查核实,造成事实不清 | 中 | 1.调查前研究申请材料,拟定调查提纲,确保调查全面;2.调查结果要经分管领导审核,对调查不全面的进行再次调查。 |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执法(经办)人员及科室负责人 |
决定风险:对不属于行政处罚的做出行政处罚的决定 | 中 | 1.加强业务培训,熟悉掌握各项法律法规;2.制定责任追究制度,对相关人员追究相应责任;3.定期对案件进行评查。 | ||||
26 | 对未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职工本人且逾期不改正的处罚 | 2 | 调查风险:没有全面调查核实,造成事实不清 | 中 | 1.调查前研究申请材料,拟定调查提纲,确保调查全面;2.调查结果要经分管领导审核,对调查不全面的进行再次调查。 |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执法(经办)人员及科室负责人 |
决定风险:对不属于行政处罚的做出行政处罚的决定 | 中 | 1.加强业务培训,熟悉掌握各项法律法规;2.制定责任追究制度,对相关人员追究相应责任;3.定期对案件进行评查。 | ||||
27 | 对缴费单位未按规定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并公布本单位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的处罚 | 2 | 调查风险:没有全面调查核实,造成事实不清 | 中 | 1.调查前研究申请材料,拟定调查提纲,确保调查全面;2.调查结果要经分管领导审核,对调查不全面的进行再次调查。 |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执法(经办)人员及科室负责人 |
决定风险:对不属于行政处罚的做出行政处罚的决定 | 中 | 1.加强业务培训,熟悉掌握各项法律法规;2.制定责任追究制度,对相关人员追究相应责任;3.定期对案件进行评查。 | ||||
28 | 对缴费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或者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处罚 | 2 | 调查风险:没有全面调查核实,造成事实不清 | 中 | 1.调查前研究申请材料,拟定调查提纲,确保调查全面;2.调查结果要经分管领导审核,对调查不全面的进行再次调查。 |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执法(经办)人员及科室负责人 |
决定风险:对不属于行政处罚的做出行政处罚的决定 | 中 | 1.加强业务培训,熟悉掌握各项法律法规;2.制定责任追究制度,对相关人员追究相应责任;3.定期对案件进行评查。 | ||||
29 | 对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丧失待遇领取资格后本人或他人继续领取待遇或以其他形式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处罚 | 2 | 调查风险:没有全面调查核实,造成事实不清 | 中 | 1.调查前研究申请材料,拟定调查提纲,确保调查全面;2.调查结果要经分管领导审核,对调查不全面的进行再次调查。 |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执法(经办)人员及科室负责人 |
决定风险:对不属于行政处罚的做出行政处罚的决定 | 中 | 1.加强业务培训,熟悉掌握各项法律法规;2.制定责任追究制度,对相关人员追究相应责任;3.定期对案件进行评查。 | ||||
30 | 对组织和个人非法提供.复制.公布.出售或者变相交易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的处罚 | 2 | 调查风险:没有全面调查核实,造成事实不清 | 中 | 1.调查前研究申请材料,拟定调查提纲,确保调查全面;2.调查结果要经分管领导审核,对调查不全面的进行再次调查。 |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执法(经办)人员及科室负责人 |
决定风险:对不属于行政处罚的做出行政处罚的决定 | 中 | 1.加强业务培训,熟悉掌握各项法律法规;2.制定责任追究制度,对相关人员追究相应责任;3.定期对案件进行评查。 | ||||
31 | 对未经许可和登记,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处罚 | 2 | 调查风险:没有全面调查核实,造成事实不清 | 中 | 1.调查前研究申请材料,拟定调查提纲,确保调查全面;2.调查结果要经分管领导审核,对调查不全面的进行再次调查。 |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执法(经办)人员及科室负责人 |
决定风险:对不属于行政处罚的做出行政处罚的决定 | 中 | 1.加强业务培训,熟悉掌握各项法律法规;2.制定责任追究制度,对相关人员追究相应责任;3.定期对案件进行评查。 | ||||
32 | 对违反《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六条有关规定的处罚 | 2 | 调查风险:没有全面调查核实,造成事实不清 | 中 | 1.调查前研究申请材料,拟定调查提纲,确保调查全面;2.调查结果要经分管领导审核,对调查不全面的进行再次调查。 |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执法(经办)人员及科室负责人 |
决定风险:对不属于行政处罚的做出行政处罚的决定 | 中 | 1.加强业务培训,熟悉掌握各项法律法规;2.制定责任追究制度,对相关人员追究相应责任;3.定期对案件进行评查。 | ||||
33 | 对用人单位提供虚假招聘信息,发布虚假招聘广告等三类行为的处罚 | 2 | 调查风险:没有全面调查核实,造成事实不清 | 中 | 1.调查前研究申请材料,拟定调查提纲,确保调查全面;2.调查结果要经分管领导审核,对调查不全面的进行再次调查。 |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执法(经办)人员及科室负责人 |
决定风险:对不属于行政处罚的做出行政处罚的决定 | 中 | 1.加强业务培训,熟悉掌握各项法律法规;2.制定责任追究制度,对相关人员追究相应责任;3.定期对案件进行评查。 | ||||
34 | 对用人单位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乙肝病原携带者从事的工作岗位以外招用人员时,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的处罚 | 2 | 调查风险:没有全面调查核实,造成事实不清 | 中 | 1.调查前研究申请材料,拟定调查提纲,确保调查全面;2.调查结果要经分管领导审核,对调查不全面的进行再次调查。 |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执法(经办)人员及科室负责人 |
决定风险:对不属于行政处罚的做出行政处罚的决定 | 中 | 1.加强业务培训,熟悉掌握各项法律法规;2.制定责任追究制度,对相关人员追究相应责任;3.定期对案件进行评查。 | ||||
35 | 对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务未备案,设立分支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未书面报告的处罚 | 2 | 调查风险:没有全面调查核实,造成事实不清 | 中 | 1.调查前研究申请材料,拟定调查提纲,确保调查全面;2.调查结果要经分管领导审核,对调查不全面的进行再次调查。 |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执法(经办)人员及科室负责人 |
决定风险:对不属于行政处罚的做出行政处罚的决定 | 中 | 1.加强业务培训,熟悉掌握各项法律法规;2.制定责任追究制度,对相关人员追究相应责任;3.定期对案件进行评查。 | ||||
36 | 对职业中介机构未明示职业中介许可证.监督电话的处罚 | 2 | 调查风险:没有全面调查核实,造成事实不清 | 中 | 1.调查前研究申请材料,拟定调查提纲,确保调查全面;2.调查结果要经分管领导审核,对调查不全面的进行再次调查。 |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执法(经办)人员及科室负责人 |
决定风险:对不属于行政处罚的做出行政处罚的决定 | 中 | 1.加强业务培训,熟悉掌握各项法律法规;2.制定责任追究制度,对相关人员追究相应责任;3.定期对案件进行评查。 | ||||
37 | 对职业中介机构未建立服务台账,或虽建立服务台账但未记录服务对象.服务过程.服务结果和收费情况的处罚 | 2 | 调查风险:没有全面调查核实,造成事实不清 | 中 | 1.调查前研究申请材料,拟定调查提纲,确保调查全面;2.调查结果要经分管领导审核,对调查不全面的进行再次调查。 |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执法(经办)人员及科室负责人 |
决定风险:对不属于行政处罚的做出行政处罚的决定 | 中 | 1.加强业务培训,熟悉掌握各项法律法规;2.制定责任追究制度,对相关人员追究相应责任;3.定期对案件进行评查。 | ||||
38 | 对职业中介机构在职业中介服务不成功后未向劳动者退还所收取的中介服务费的处罚 | 2 | 调查风险:没有全面调查核实,造成事实不清 | 中 | 1.调查前研究申请材料,拟定调查提纲,确保调查全面;2.调查结果要经分管领导审核,对调查不全面的进行再次调查。 |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执法(经办)人员及科室负责人 |
决定风险:对不属于行政处罚的做出行政处罚的决定 | 中 | 1.加强业务培训,熟悉掌握各项法律法规;2.制定责任追究制度,对相关人员追究相应责任;3.定期对案件进行评查。 | ||||
39 | 对职业中介机构提供虚假就业信息,为无合法证照的用人单位提供职业中介服务,伪造.涂改.转让职业中介许可证的处罚 | 2 | 调查风险:没有全面调查核实,造成事实不清 | 中 | 1.调查前研究申请材料,拟定调查提纲,确保调查全面;2.调查结果要经分管领导审核,对调查不全面的进行再次调查。 |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执法(经办)人员及科室负责人 |
决定风险:对不属于行政处罚的做出行政处罚的决定 | 中 | 1.加强业务培训,熟悉掌握各项法律法规;2.制定责任追究制度,对相关人员追究相应责任;3.定期对案件进行评查。 | ||||
40 | 对职业中介机构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或向劳动者收取押金的处罚 | 2 | 调查风险:没有全面调查核实,造成事实不清 | 中 | 1.调查前研究申请材料,拟定调查提纲,确保调查全面;2.调查结果要经分管领导审核,对调查不全面的进行再次调查。 |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执法(经办)人员及科室负责人 |
决定风险:对不属于行政处罚的做出行政处罚的决定 | 中 | 1.加强业务培训,熟悉掌握各项法律法规;2.制定责任追究制度,对相关人员追究相应责任;3.定期对案件进行评查。 | ||||
41 | 对职业中介机构发布的就业信息中包含歧视性内容等五类行为的处罚 | 2 | 调查风险:没有全面调查核实,造成事实不清 | 中 | 1.调查前研究申请材料,拟定调查提纲,确保调查全面;2.调查结果要经分管领导审核,对调查不全面的进行再次调查。 |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执法(经办)人员及科室负责人 |
决定风险:对不属于行政处罚的做出行政处罚的决定 | 中 | 1.加强业务培训,熟悉掌握各项法律法规;2.制定责任追究制度,对相关人员追究相应责任;3.定期对案件进行评查。 | ||||
42 | 对用人单位未及时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手续的处罚 | 2 | 调查风险:没有全面调查核实,造成事实不清 | 中 | 1.调查前研究申请材料,拟定调查提纲,确保调查全面;2.调查结果要经分管领导审核,对调查不全面的进行再次调查。 |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执法(经办)人员及科室负责人 |
决定风险:对不属于行政处罚的做出行政处罚的决定 | 中 | 1.加强业务培训,熟悉掌握各项法律法规;2.制定责任追究制度,对相关人员追究相应责任;3.定期对案件进行评查。 | ||||
43 | 对继续教育机构违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处罚 | 2 | 调查风险:没有全面调查核实,造成事实不清 | 中 | 1.调查前研究申请材料,拟定调查提纲,确保调查全面;2.调查结果要经分管领导审核,对调查不全面的进行再次调查。 |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执法(经办)人员及科室负责人 |
决定风险:对不属于行政处罚的做出行政处罚的决定 | 中 | 1.加强业务培训,熟悉掌握各项法律法规;2.制定责任追究制度,对相关人员追究相应责任;3.定期对案件进行评查。 | ||||
44 | 对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或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或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规定的处罚 | 2 | 调查风险:没有全面调查核实,造成事实不清 | 中 | 1.调查前研究申请材料,拟定调查提纲,确保调查全面;2.调查结果要经分管领导审核,对调查不全面的进行再次调查。 |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执法(经办)人员及科室负责人 |
决定风险:对不属于行政处罚的做出行政处罚的决定 | 中 | 1.加强业务培训,熟悉掌握各项法律法规;2.制定责任追究制度,对相关人员追究相应责任;3.定期对案件进行评查。 | ||||
45 | 对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提供虚假鉴定意见.诊断证明或收受当事人财物的处罚 | 2 | 调查风险:没有全面调查核实,造成事实不清 | 中 | 1.调查前研究申请材料,拟定调查提纲,确保调查全面;2.调查结果要经分管领导审核,对调查不全面的进行再次调查。 |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执法(经办)人员及科室负责人 |
决定风险:对不属于行政处罚的做出行政处罚的决定 | 中 | 1.加强业务培训,熟悉掌握各项法律法规;2.制定责任追究制度,对相关人员追究相应责任;3.定期对案件进行评查。 | ||||
46 | 对用人单位按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处罚 | 2 | 调查风险:没有全面调查核实,造成事实不清 | 中 | 1.调查前研究申请材料,拟定调查提纲,确保调查全面;2.调查结果要经分管领导审核,对调查不全面的进行再次调查。 |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执法(经办)人员及科室负责人 |
决定风险:对不属于行政处罚的做出行政处罚的决定 | 中 | 1.加强业务培训,熟悉掌握各项法律法规;2.制定责任追究制度,对相关人员追究相应责任;3.定期对案件进行评查。 | ||||
47 | 对用人单位拒不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核实的处罚 | 2 | 调查风险:没有全面调查核实,造成事实不清 | 中 | 1.调查前研究申请材料,拟定调查提纲,确保调查全面;2.调查结果要经分管领导审核,对调查不全面的进行再次调查。 |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执法(经办)人员及科室负责人 |
决定风险:对不属于行政处罚的做出行政处罚的决定 | 中 | 1.加强业务培训,熟悉掌握各项法律法规;2.制定责任追究制度,对相关人员追究相应责任;3.定期对案件进行评查。 | ||||
48 | 对从事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确认工作的组织或个人提供虚假确认意见.诊断证明或病历,或收受当事人财物的处罚 | 2 | 调查风险:没有全面调查核实,造成事实不清 | 中 | 1.调查前研究申请材料,拟定调查提纲,确保调查全面;2.调查结果要经分管领导审核,对调查不全面的进行再次调查。 |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执法(经办)人员及科室负责人 |
决定风险:对不属于行政处罚的做出行政处罚的决定 | 中 | 1.加强业务培训,熟悉掌握各项法律法规;2.制定责任追究制度,对相关人员追究相应责任;3.定期对案件进行评查。 | ||||
49 | 对用人单位以民族.性别.宗教信仰为由拒绝聘用或者提高聘用标准的,招聘不得招聘人员的,以及向应聘者收取费用或采取欺诈等手段谋取非法利益的处罚 | 2 | 调查风险:没有全面调查核实,造成事实不清 | 中 | 1.调查前研究申请材料,拟定调查提纲,确保调查全面;2.调查结果要经分管领导审核,对调查不全面的进行再次调查。 |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执法(经办)人员及科室负责人 |
决定风险:对不属于行政处罚的做出行政处罚的决定 | 中 | 1.加强业务培训,熟悉掌握各项法律法规;2.制定责任追究制度,对相关人员追究相应责任;3.定期对案件进行评查。 | ||||
50 |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 2 | 调查风险:没有全面调查核实,造成事实不清 | 中 | 1.调查前研究申请材料,拟定调查提纲,确保调查全面;2.调查结果要经分管领导审核,对调查不全面的进行再次调查。 |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执法(经办)人员及科室负责人 |
决定风险:对不属于行政处罚的做出行政处罚的决定 | 中 | 1.加强业务培训,熟悉掌握各项法律法规;2.制定责任追究制度,对相关人员追究相应责任;3.定期对案件进行评查。 | ||||
51 | 封存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灭失的资料 | 2 | 调查风险:没有全面调查核实,造成事实不清 | 中 | 1.调查前研究申请材料,拟定调查提纲,确保调查全面;2.调查结果要经分管领导审核,对调查不全面的进行再次调查。 |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执法(经办)人员及科室负责人 |
决定风险:对不属于行政处罚的做出行政处罚的决定 | 中 | 1.加强业务培训,熟悉掌握各项法律法规;2.制定责任追究制度,对相关人员追究相应责任;3.定期对案件进行评查。 | ||||
52 | 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认定 | 5 | 对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 中 | 1.加强政治、政策法规和业务学习。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3.严格受理和审查程序,避免违规受理。 4.加强全程监督,避免擅自改变审批程序或审批条件,避免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执法(经办)人员及科室负责人 |
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准予受理,并核定通过的; | 中 | |||||
在经办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 高 | |||||
在经办工作中发生向服务对象索要利益回报,或与服务对象串通获取不当利益等腐败行为的; | 高 | |||||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高 | |||||
53 | 社会保险登记 | 5 | 对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 中 | 1.加强政治、政策法规和业务学习。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3.严格受理和审查程序,避免违规受理。 4.加强全程监督,避免擅自改变审批程序或审批条件,避免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负责人和业务经办人 |
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准予受理,并核定通过的; | 中 | |||||
在经办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 高 | |||||
在经办工作中发生向服务对象索要利益回报,或与服务对象串通获取不当利益等腐败行为的; | 高 | |||||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高 | |||||
54 | 职工退休申请核准 | 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不予受理; | 中 | 1.加强政治、政策法规和业务学习。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3.严格审查程序,避免违规。 4.加强全程监督,避免擅自改变审批程序或审批条件,避免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负责人和业务经办人 | |
对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日期、缴费年限进行违规审查; | 中 | |||||
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没有以书面形式批准退休; | 中 | |||||
对以职务便利利用退休审批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依照党纪政纪给予处分,其行为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 高 | |||||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高 | |||||
55 | 工伤认定申请 | 5 | 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财物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 中 | 1.加强政治、政策法规和业务学习。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3.严格审查程序,避免违规。 4.加强全程监督,避免擅自改变审批程序或审批条件,避免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
社会保险股负责人 和业务经办人 |
承办环节违规办理,徇私谋利,可能产生应予批准而未通过或不符合条件批准通过的后果。 | 中 | |||||
决定环节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违法违规决定; 超时决定; | 高 | |||||
办结环节制作文书不规范,不及时办结,不及时送达文件; | 高 | |||||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高 | |||||
56 |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认定 | 5 | 对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 中 | 1.加强政治、政策法规和业务学习。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3.严格受理和审查程序,避免违规受理。 4.加强全程监督,避免擅自改变审批程序或审批条件,避免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 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负责人和业务经办人 |
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准予受理,并核定通过的; | 中 | |||||
在经办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 高 | |||||
在经办工作中发生向服务对象索要利益回报,或与服务对象串通获取不当利益等腐败行为的; | 高 | |||||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高 | |||||
57 | 职称申报评审及证书管理 | 6 | 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的; | 中 | 1.加强政治、政策法规和业务学习。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3.严格审查程序,避免违规。 4.加强全程监督,避免擅自改变审批程序或审批条件,避免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股负责人和业务经办人 |
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准予受理的; | 中 | |||||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的; | 高 | |||||
其他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 | 高 | |||||
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 | 高 | |||||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行为。 | 高 | |||||
58 | 集体合同审查 | 5 | 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 中 | 1.加强政治、政策法规和业务学习。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3.严格受理和审查程序,避免违规受理。 4.加强全程监督,避免擅自改变审批程序或审批条件,避免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负责人和业务经办人 |
审查环节违规审查,徇私谋利,审查超时; | 中 | |||||
在经办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 高 | |||||
在经办工作中发生向服务对象索要利益回报,或与服务对象串通获取不当利益等腐败行为的; | 高 | |||||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高 | |||||
59 | 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缴存.使用和监管 | 5 | 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 中 | 1.加强政治、政策法规和业务学习。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3.严格受理和审查程序,避免违规受理。 4.加强全程监督,避免擅自改变审批程序或审批条件,避免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执法(经办)人员及科室负责人 |
审查环节违规审查,徇私谋利,审查超时; | 中 | |||||
在经办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 高 | |||||
在经办工作中发生向服务对象索要利益回报,或与服务对象串通获取不当利益等腐败行为的; | 高 | |||||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高 | |||||
60 | 对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处罚 | 4 | 立案审批环节: | 中 | 1.加强对经办人员思想教育,增强其抵御风险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执法(经办)人员及科室负责人 |
1、受人请托,对符合立案条件的不予立案; | 2.实行立案受理内部审查制度。对经办人员提供的材料比照监察受理立案条件进行审查,一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 |||||
2、玩忽职守,对符合条件立案的不予立案。 | 3.严格问责,做到“谁审查、谁负责”,一旦出了问题,追究经办人员相应责任。 | |||||
调查取证环节: | 高 | 1、加强对经办人员思想教育,增强其抵御风险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 ||||
3、受人请托,调查取证不充分,为被投诉单位谋取利益; | 2、规范执法程序,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 |||||
4、故意刁难,向投诉人或被投诉单位索取财物。 | 3、建立问责机制,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严肃处理。 |
主办:旌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旌德县政府信息中心 网站标识码:3418250001
地址:旌德县政务新区1号楼5层 电话:0563-8021521 传真:0563-8026519 邮编:242600
旌德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旌德县政府热线电话:12345皖ICP备14019058号-2 皖公网安备 34182502000004号 本站已支持IPv6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