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我省有关工作的通知》(皖政秘〔2023〕50号)《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宣政秘〔2023〕12号)和《旌德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旌政〔2023〕44号)精神,切实做好我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云乐镇起草了《云乐镇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集意见时间:2023年5月16日-2023年6月16日
联系电话:0563-8681515,联系人:陈剑
附:云乐镇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云乐镇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我省有关工作的通知》(皖政秘〔2023〕50号)《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宣政秘〔2023〕12号)和《旌德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旌政〔2023〕44号)精神,切实做好我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普查的目的
摸清我镇镇域内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掌握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持续维护更新的机制,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推进国民经济核算改革,推动加快构建现代统计调查体系,为加强和完善宏观调控、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普查对象、范围和内容
(一)普查对象。普查对象是在我镇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二)普查范围。具体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
(三)普查内容。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以及投入结构、产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资产投资构成情况等。
三、普查的时间
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23年年度资料。
(一)2023年为普查准备阶段,主要任务是组建普查机构、开展宣传动员、制定普查实施方案、完成人员选调与培训、组织综合试点和单位清查等;
(二)2024年为普查登记、数据审核处理和普查结果发布阶段;
(三)2025年为普查资料开发应用和普查总结阶段。
四、普查组织和实施
按照“全镇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统筹协调,优化方式,突出重点,创新手段,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确保查清我镇二、三产业发展现状。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云乐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与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组 长:叶 飞
常务副组长:林 剑
副 组 长:汪成钢 赵金龙 余 瑞 程国栋 曹 婕
汪俊杰 王海军
成 员:陈 剑 傅 扬 董根发 施正好 王江华 毕健刚 汪俊华 戴泽文 范 琪 孟凡华 夏世权 景其明 仰连明 范成明
(二)明确责任分工
林剑副镇长负责牵头工作,督促本镇经济普查核查工作的有效开展、顺利实施,把握工作整体态势,确保统计数据质量过关,了解并掌握推进情况。
陈剑同志负责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保证核查工作落实到位,合理分配各项工作,明确小组内各成员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就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问题,提供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负责对各村进行核查业务培训,整理收集各村反馈数据并整编成册,形成全镇普查台账,为经济普查后续各项工作奠定基础。
各村负责全面彻底的摸排挖掘出所辖区域第二、三产业法人单位、产业活动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核实并准确填报核查表中涉及的各项指标。
(三)压实属地责任
各村设立普查工作小组,认真组织好本村域内的普查实施工作,及时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充分发挥村民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四、普查工作要求
(一)切实保障数据质量。要坚持依法普查,严格执行普查方案,规范普查工作流程,始终把数据质量放在第一位,建立数据质量控制责任制,切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二)切实提升工作效能。创新普查方式,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推进电子证照信息等在普查中的应用,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电子终端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查,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普查数据处理效能。
(三)切实做好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以及有关部门服务平台等宣传渠道作用,广泛深入宣传经济普查,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支持普查工作,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