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基层政务公开> 城市综合执法> 行政执法基本信息
索引号: 113417307668617443/202502-00002 组配分类: 行政执法基本信息
发布机构: 旌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救济渠道】旌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旌德县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救济渠道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02-11 发布日期: 2025-02-11
索引号: 113417307668617443/202502-00002
组配分类: 行政执法基本信息
发布机构: 旌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救济渠道】旌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旌德县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救济渠道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02-11
发布日期: 2025-02-11
【救济渠道】旌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旌德县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救济渠道
发布时间:2025-02-11 16:17 来源:旌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行政复议

1、复议机关:旌德县人民政府

2、复议期限: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60日内

二、行政诉讼

1、行政诉讼机关:旌德县人民法院

2、行政诉讼期限: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六个月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