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殡葬整治领导组
2023年9月25日
1.压实属地监管责任。殡葬整治工作实行属地管理责任制 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镇党委、政府,县直各单位主要负 责人对本辖区、本部门殡葬整治工作负总责。(责任单位:各 镇、县直各单位)
2.坚持定期调度机制。县殡葬整治工作领导组每半年听取 一次成员单位关于殡葬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研究解决殡 葬整治工作存在的相关问题。各镇要定期调度推进殡葬整治工 作,重点对辖区内死亡人口、公墓入葬率、私建乱葬等情况做 到底数清、情况明。(牵头单位:县整治办;责任单位:各镇, 县殡葬整治领导组成员单位)
3.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动员广大 党员群众参与殡葬整治,对举报翻新扩建旧坟、私建墓穴的行 为经查证属实的,分别给予奖励 500 元、2000 元。奖励资金从 违反殡葬整治政策规定的镇财政预算经费中列支。全年无翻新 扩建旧坟、私建墓穴的镇由县财政给予适当奖励。(牵头单位: 县整治办;责任单位:各镇,县财政局)
4.实行常态化巡查机制。县整治办定期深入村组,常态化、 全覆盖开展巡查,发现问题全县通报并督促属地镇限期整改到 位。巡查情况每半年向县殡葬整治工作领导组汇报 1 次,巡查所需经费纳入财政保障。(牵头单位:县整治办;责任单位: 各镇,县财政局)
5.新增遗体埋葬地追溯制度。每季度,县整治办按不低于 当季死亡总人数 30%的比例,现场核查死者 埋葬地,发现问题 全县通报,并督促属地镇限期整改到位。根据工作需要,可采 取卫片技术比对的办法,对散埋乱葬、私建墓穴现象进行追踪。(牵头单位:县整治办;责任单位:各镇)
6.实行石碑墓套备案销售制度。县市场监管局对全县石材 加工、经营企业和个人建立工作台账,落实石碑墓套备案销售, 强化源头监管。(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各镇、 县整治办)
7.建立殡葬信息员制度。从建墓手艺人、殡仪服务人员中 选取有代表性人员作为殡葬信息员,获取逝者埋葬有关信息。(牵头单位:县整治办;责任单位:各镇)
8.落实镇村三级包保责任。落实“镇联村干部+村干部+网格 员”三级包保责任制,管理成效与殡葬奖补经费、村(居)包 保干部绩效工资相挂钩。各镇、村应当将文明殡葬、公墓安葬 纳入村规民约,加强对党员群众丧葬习俗的正面引导。(牵头 单位:县整治办;责任单位:各镇)
9.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将殡葬整治工作纳入县对镇年度目 标管理考核,每年初下发考核细则,强化考核奖惩,推动工作 落实。(牵头单位:县整治办;责任单位:县目标办,各镇、县直各单位)
10.实行失职追责制度。发现违反殡葬整治相关政策的,根 据《旌德县殡葬整治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旌办发〔2021〕 4 号)的相关规定,由县整治办提请县纪委监委严肃追究各镇、 村(居)和县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责任。(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委、县整治办;责任单位:各镇、县直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