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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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092151091B/202308-00133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八月第四周行政处罚信息公示(1件)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8-29 发布日期: 2023-08-29
索引号: 11341730092151091B/202308-00133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八月第四周行政处罚信息公示(1件)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8-29
发布日期: 2023-08-29
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八月第四周行政处罚信息公示(1件)
发布时间:2023-08-29 08:58 来源: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序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履行方式及时间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案件名称 处罚机关 备注
1 旌德县七八九土菜馆 个体工商户 92341825MA2QUC57XL 占娣仂 旌市监处罚〔2023〕110号 《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 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和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依据《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八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 警告;没收过期食品;处罚款 1、对当事人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的违法行为处以警告;
2、没收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一盒(未加工制作的预包装食品祖名臭豆腐,生产日期:20230321,保质期:(0℃-10℃)五天,常温两天);
3、对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的违法违规行为处以1000元罚款。
0.1 0 当事人收到本决定书后到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具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并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款。 2023-8-23 2099-12-31 处罚决定日期+1年 旌德县七八九土菜馆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和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