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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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0032606259/202403-00077 组配分类: 乘车(船)规则
发布机构: 旌德县交通运输局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名称: 【乘车(船)规则】旅客乘车须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3-13 发布日期: 2024-03-13
索引号: 113417300032606259/202403-00077
组配分类: 乘车(船)规则
发布机构: 旌德县交通运输局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名称: 【乘车(船)规则】旅客乘车须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3-13
发布日期: 2024-03-13
【乘车(船)规则】旅客乘车须知
发布时间:2024-03-13 09:23 来源:旌德县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营造方便快捷、和谐有序的候、乘车环境,保障旅客的权利,特制定本旅客须知。

一、旅客应自觉遵守客运规章制度,服从站务人员安排,维护候、乘车秩序,讲究文明礼貌,保持清洁卫生,爱护车站设施。

二、旅客乘车须持本站的有效车票,按票面指定的日期、班次和发车时间,到客运总站相应的检票口检票后上车。

一、购票

成人及身高超过1.50米的儿童购买全价票。持一张全价票的旅客可免费携带1.20米以下儿童一人乘车,但购票时应事先向售票员申报,不供给座位。(免票儿童的规定:在乘客人数已满的情况下,允许再搭乘不超过核定载客人数10%的免票儿童)。携带免费乘车儿童超过一人或者要求供给座位时,须购买儿童票。

身高1.20--1.50米的儿童乘车购买儿童票,供给座位。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乘车分别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购买优待票,享受全价票旅客待遇。儿童票和优待票按票面额的50%计算。

二、退票

根据交通运输部《汽车客运站收费规则》和各省区市交通运输部门、物价局《汽车客运站收费规则》的规定,退票费一般按下列标准收取:

1、当次客运班车开车时间2小时前办理退票,按票面额10%计收退票费,不足1元按1元计算;

2、当次客运班车开车时间前2小时以内办理退票,按票面额20%计收退票费,不足1元按1元计算;
3、开车后不办理退票: 
4、由于承运人责任造成班车晚点、脱班等延迟运输的,旅客可根据需要改乘其他班次或者退票,免收退票费。

三、乘车

1、旅客应当持有效客票,到客运总站并按票面指定的车次、乘车日期、开车时间、检票门号检票乘车。

2、班车的班次、线路、时间、票价如有变动,以本站当天电脑信息为准。班车如遇意外原因误班、停班、失班,本站将及时向旅客公告,旅客可按规定办理改乘或退票,并免收退票手续费。

3、旅客不得携带或者夹带危险物品、禁运物品、超限物品进站乘车。
4、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准乘车:
(1)不遵守汽车客运规章而不听劝告者;
(2)精神失常无人护送或者虽有人护送仍可能危及其他旅客安全者;
(3)恶性传染病患者和酗酒者;
(4)危害公共安全的其他情形。
5、乘车时不得将头、手、身伸出车外,不准翻越车窗,车未停稳不准上下,不准随便开启车门。

四、行包托运

旅客随身携带乘车的物品,每一张全票(含革命伤残军人优待票)可免费10千克,每一张儿童票可免费5千克;体积不能超过0.02立方米,长度不得超过1.8米,并以能放置本人座位下或者行李架(箱)内为限。超过规定时,其超过部分按行包收费;占用座位时,按实际占用座位数购票。

五、运输责任
      1、运输过程中造成旅客伤害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2、运输过程中旅客随身携带物品发生毁损、灭失,承运人有过错的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机密文件、贵重物品、易碎品、易污品、武器、精密仪器、有价证券等物品由旅客自行携带看管,如发生毁损、灭失,承运人不承担责任。
      3、旅客不按时检票或者班车中途停靠时不按时上下车,造成漏乘、错乘的,承运人不承担责任。
      4、旅客损坏站、车内设施或他人财物,应照价赔偿。
      5、由于旅客自身原因发生的其他问题,均由旅客承担责任。

六、安全须知

1、旅客应自觉接受和配合工作人员对危险品的检查。旅客不得寄存、托运或携带以下物品进站上车:(1)易燃、易爆、有毒的危险品;(2)有可能损坏、污染车辆或有碍其他旅客安全的物品;(3)有刺激异味的物品;(4)有可能危及旅客安全的家禽、宠物或其他牲畜;(5)法律和政府规定禁运的其他物品。

2、为确保旅客安全,旅客未经检票不得进入车场,严禁在车场、车道及车辆前后随意走动或蹲立,追逐打闹、滋事斗殴,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旅客自行负责。

3、为保障公众安全,本站拒绝下列人员乘车:不遵守汽车客运规章制度且不听劝告者;精神失常无人护送或有人护送仍可能危及其他旅客安全者;恶性传染病患者。

4、本站欢迎旅客监督,如有表扬或建议,可在售票厅或候车室的《旅客意见箱》、服务台详细留言,或找值班站长联系。

七、温馨提示

1.请在车站的候车厅或指定地点等候车辆,在车辆停稳后排队上下车。

2.乘车时要坐稳、扶好,系好安全带,贵重物品随身携带。

3.不要向车窗外乱扔杂物,以免伤及他人。

4.在车辆行驶过程中不要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窗外,以免被对面来车或路边树木等刮伤。

5.不要在车厢内吸烟,不要在车内随意走动、打闹。

6.在车辆行驶过程中,最好不要吃东西,尤其是糖、豆、花生等一类的食品,容易在汽车晃动时呛到气管中。

7.为了您及他人安全,绝不能把汽油、酒精、爆竹等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带入车内。

8.乘车时要时刻注意自己随身携带的现金和物品,严防不法分子偷窃。 


咨询电话:0563—8021201

投诉电话:0563-86017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