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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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560691225X/202203-00126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旌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名称: 旌德县人社局2022年3月行政处罚情况(1)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3-02 发布日期: 2022-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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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旌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名称: 旌德县人社局2022年3月行政处罚情况(1)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3-02
发布日期: 2022-03-02
旌德县人社局2022年3月行政处罚情况(1)
发布时间:2022-03-02 14:31 来源:旌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2(工商注册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数据来源单位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 执行情况 当前状态 公示期限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时间戳 公开状态 信息项名称 处罚名称
旌德县云顶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341825MA2WGN1H5E 陈星宇 身份证 500235********8214 旌人社监罚20221号 分包单位未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编制工资支付表并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拒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的规定 旌德县云顶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拖欠彭德明等215位民工工资,合计714.27万元,在整改期内未改正违法行为。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项、《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三)项规定 罚款 分包单位未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编制工资支付表并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6.000000 2022/3/2 2022/3/17 2023/3/2 宣城市旌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1341730560691225X 宣城市旌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1341730560691225X 1 一年 341825 公开 劳动保障监察处罚 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