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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131313113213/202306-00233 组配分类: 投诉、监督检查等处理决定公告
发布机构: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税务
名称: 旌德县财政局关于三溪镇路西产业园项目一期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6-15 发布日期: 2023-06-15
索引号: 123131313113213/202306-00233
组配分类: 投诉、监督检查等处理决定公告
发布机构: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税务
名称: 旌德县财政局关于三溪镇路西产业园项目一期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6-15
发布日期: 2023-06-15
旌德县财政局关于三溪镇路西产业园项目一期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15 20:42 来源:旌德县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项目编号:JDX-CG-XJ-2023002 

二、项目名称:三溪镇路西产业园项目一期 

三、相关当事人


序号 当事人 当事人地址
1 哈尔滨月名科技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107号赫时大厦1407
2 旌德县三溪镇人民政府 安徽省宣城市旌德县三溪镇三兴路46号
3 安徽旭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旌德县旌阳镇旌阳桥东边
4 安徽恒雨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大别山路与天龙路交口南岗科技园长河经济城A815室


投诉人:哈尔滨月名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107号赫时大厦1407 

被投诉人:1、旌德县三溪镇人民政府 2、安徽旭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1、安徽省宣城市旌德县三溪镇三兴路46号 2、旌德县旌阳镇旌阳桥东边 

相关供应商:安徽恒雨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大别山路与天龙路交口南岗科技园长河经济城A815室 

四、基本情况

(一)投诉事项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拟定中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进场电缆制造商为安徽恒雨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但该公司并无所投产品的生产制造能力,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投诉事项2:拟定中标人不为中小微企业,不符合询价文件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为虚假应标。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二)投诉人请求
取消拟定中标人成交资格,项目重新组织招标。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2、处理结果: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人投诉事项1、2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旌德县财政局

2023年0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