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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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MB197785X7/202306-00093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旌德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旌德县农业农村水利局行政处罚案件(姚某)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6-12 发布日期: 2023-06-12
索引号: 11341730MB197785X7/202306-00093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旌德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旌德县农业农村水利局行政处罚案件(姚某)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6-12
发布日期: 2023-06-12
旌德县农业农村水利局行政处罚案件(姚某)
发布时间:2023-06-12 14:53 来源:旌德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序号

行政处罚

决定案号

案件名称

违法主体

名称或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

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

履行方式

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旌农(渔)罚〔20233

非法捕捞

/

/

2023515日,我局通过渔政监控查看有人在保护区使用丝网捕鱼,立即联系当地派出所联合出动,将当事人查获。经询问,当事人于1518时许在徽水河纸箱厂河段下丝网,经调查,当事人使用丝网3条,渔获物若干。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1、没收丝网(3条);2、处600元罚款;3、渔获物1.01kg。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

当事人必须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决定书到财政非税账户缴纳罚(没)款。逾期不按规定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旌德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202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