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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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003260182R/202306-00057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旌德县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关于政协第十一届第二次会议第78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6-29 发布日期: 2023-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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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旌德县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关于政协第十一届第二次会议第78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6-29
发布日期: 2023-06-29
关于政协第十一届第二次会议第78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6-29 08:32 来源:旌德县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县政协第十一届第二次会议“关于加快完善城区安全斑马线设置的建议”提案

办理情况的答复

程国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完善城区安全斑马线设置”的建议,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建议中具体明确表达了成越华庭西门交通安全问题的担忧,并且提出了合理建议,非常中肯。经县领导批转我局办理后,我局十分重视,立即责成交管大队根据相关职责,进行调研和论证。

您在提案中提及,成越华庭小区的广大居民普遍反映,从他们所住的成越华庭的西门,步行到马路对面的公交停靠站去乘坐公交车(或去政务服务中心为民窗口办事),需要横穿城东路,然而此处没有设置斑马线。小区群众过马路时从车流中穿行,既不利于文明城市创建,也存在极大交通安全隐患。建议有关部门能够派员对城区的标识标线进行一次大排查,对包括该处在内的县城所有需要完善交通标识标线的地方,尽快安排施工人员一次性施工到位,以巩固我县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保障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

根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条第四款“住房城乡建设、城乡规划、城市管理(市容)等部门应当依法实施城市道路、桥梁、停车场和道路配套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监督城市道路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单位依职责做好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维护和管理”的规定,市政道路交通标识标线包括人行横道(斑马线)应当由县住建部门规划、设计、建设。我局交管大队将向县住建部门通报相关建议,同时积极协调并参与相关工作。

我们感谢您对我县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努力做好道路交通管理工作。

 

       旌德县公安局

       0二三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