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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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003260182R/202306-00053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旌德县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关于县政协第十一届第二次会议第79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6-29 发布日期: 2023-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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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旌德县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关于县政协第十一届第二次会议第79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6-29
发布日期: 2023-06-29
关于县政协第十一届第二次会议第79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6-29 08:21 来源:旌德县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县政协第十一届第二次会议“关于在芜黄高速旌德西收费站出口增设违停抓拍设施的建议”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杨菁委员:

    您提出的 关于在芜黄高速旌德西收费站出口增设违停抓拍设施”的建议,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在提案中提出,芜黄高速旌德西车流量较大,其中很多长途大货车半夜出旌德西收费站后,就停在离出站口不远的道路两旁,随地大小便,乱扔塑料袋、矿泉水瓶、泡面桶、卫生纸等白色垃圾,严重破坏了当地环境卫生。而且大货车停在路边影响了道路交通安全,容易引发交通事故。您建议在芜黄高速旌德西收费站出口处设置相关安全警示标牌和违停抓拍设施,尽早消除安全隐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六条规定:公路按其在公路路网中的地位分为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并按技术等级分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和四级公路”、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工作;但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对国道、省道的管理、监督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条第三款规定:“交通运输部门应当依法实施对道路客运和货运企业、机动车维修经营企业、驾驶人培训单位的资格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合理规划城市公交线路、站点及停车场,监督公路的建设、维护、经营和管理单位依职责做好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维护和管理”及第二十八条规定:“高速公路经营者、管理者应当保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齐全有效”。因此,芜黄高速旌德西收费站外至G205线的连接线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维护和管理由芜黄高速公路主管部门负责,而芜黄高速旌德段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是宣城市交警支队高速七大队负责。

芜黄高速旌德西收费站外至G205线的连接线大货车乱停乱放问题,我局交管大队虽无管辖权,但本着保障先行的理念,曾先期在该连接线道路上设置了机动车禁停标志,同时加强巡查管控,查纠大货车乱停乱放行为。但由于无管辖权,容易造成争议,我局交管大队路面执勤民警以纠违为主、处罚为辅,而对该连接线出口外G205线道路上大货车乱停乱放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严格查处,对过往大货车驾驶员也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前不久,我局交管大队又会同县交运局、旌德西收费站、宣城市交警支队高速七大队现场办公。经协商,一致商定由县交运局先设置机动车违停抓拍设施。相关后续工作正逐步开展中。

我们感谢您对我县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努力做好道路交通管理工作。

 

 

                         旌德县公安局

                        0二三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