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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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MB197785X7/202306-00053 组配分类: “双随机一公开”
发布机构: 旌德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旌德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取水许可联合检查的公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6-16 发布日期: 2023-06-16
索引号: 11341730MB197785X7/202306-00053
组配分类: “双随机一公开”
发布机构: 旌德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旌德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取水许可联合检查的公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6-16
发布日期: 2023-06-16
旌德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取水许可联合检查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16 15:30 来源:旌德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加强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以公正监管促进公平竞争,降低企业行政检査成本,推进农业农村水利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现将2023年取水许可联合检查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检查基数和比例

全县办理取水许可企业(不包含农饮工程),抽查比例不低于20%。

二、检查实施时间

2023年6月下-202312月31日。

三、检查事项及内容

根据任务接收情况,我县检查事项和内容如下:

(一)旌德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水资源费缴纳情况,计量设施,年度取水情况,取水申请批准文件、取水许可证等。

检查依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第四十五条第二款、《安徽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212号)第七条第二款、《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第九条

(二)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检查事项: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个体工商户条例》等。四、检查方式

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和县市场局通过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进行计划制定、随机匹配、人员摇号,在规定时间内开展联合检查,检查采取实地核查的方式。

五、结果公示

202312月底前,将检查结果统一录入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向社会公示。

六、联系单位及电话

旌德县农业农村水利局0563-8604332

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563-8602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