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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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任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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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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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方式(牵头指导处/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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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主体(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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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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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基数和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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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目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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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风险分类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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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时间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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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
(负责)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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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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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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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金属冶炼工贸企业定向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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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0条和冶金有色企业监督检查重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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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应急管理局发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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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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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金属冶炼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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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比例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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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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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守信、警示、失信、严重失信企业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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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至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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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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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由应急管理部门发起,与同级市场监管部门联合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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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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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工贸企业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定向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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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0条和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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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应急管理局发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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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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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工贸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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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比例不低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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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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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守信、警示、失信、严重失信企业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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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至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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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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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跨部门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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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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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烟花爆竹监督检查定向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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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各项安全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安全设备设施维护情况的检查;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的检查;应急救援预案等演练情况的检查;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及使用情况的检查;烟花爆竹购销合同及流向登记应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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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应急管理局发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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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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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烟花爆竹批发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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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比例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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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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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守信、警示、失信、严重失信企业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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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至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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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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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跨部门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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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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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部门定向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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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的检查;企业安全生产有关制度建设、落实等情况的检查;企业相关人员及资质、工艺、设备设施、安全管理等情况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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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应急管理局发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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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应急管理局/县科技商务经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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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非煤矿山企业(不含尾矿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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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比例不低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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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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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守信、警示、失信、严重失信企业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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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至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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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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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由应急管理部门发起,与同级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联合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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