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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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0032602970/202304-00015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旌德县林业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旌德县林业局2023年4月第4周行政处罚结果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4-28 发布日期: 2023-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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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旌德县林业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旌德县林业局2023年4月第4周行政处罚结果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4-28
发布日期: 2023-04-28
旌德县林业局2023年4月第4周行政处罚结果
发布时间:2023-04-28 16:20 来源:旌德县林业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4月28日 吕赛平 身份证 旌林罚决字[2023]第011号 滥伐林木 经依法查明,吕赛平于2022年4月,为完成与版书镇龙川村委会订立的林木采伐销售协议,擅自在版书镇龙川村杨家山处已批准的林木采伐证范围外实施林木采伐,滥伐林木。经江西百信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滥伐林木株数为150株,立木材积为7.7135立方米。其中马尾松111株,立木材积5.572立方米;杉木49株,立木材积2.1415立方米。林木价值估算为3252元,其中马尾松2173元,杉木1079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