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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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0032602970/202303-00038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旌德县林业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旌德县林业局2023年3月第5周行政处罚结果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3-31 发布日期: 2023-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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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旌德县林业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旌德县林业局2023年3月第5周行政处罚结果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3-31
发布日期: 2023-03-31
旌德县林业局2023年3月第5周行政处罚结果
发布时间:2023-03-31 16:05 来源:旌德县林业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日期 行政相对人名称 证件类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3月31日 朱光武 身份证 旌林罚决字[2023]第012号 擅自野外用火 经依法查明,朱光武于2023年03月06日下午一点多,未经批准擅自到蔡家桥镇朱旺村乌山组藤子汶处点火烧田草,造成失火。经泾县森友林业开发有限公司鉴定,过火总面积为48552平方米,其中非林地31722平方米,林地16830平方米;林地中乔木林13144平方米,竹林(毛竹)2813平方米,灌木林873平方米。 《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