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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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MB17572594/202301-00057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旌德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转发《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文号: 旌环委办〔2023〕1号
生成日期: 2023-01-17 发布日期: 2023-01-17
索引号: 11341700MB17572594/202301-00057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旌德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转发《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文号: 旌环委办〔2023〕1号
生成日期: 2023-01-17
发布日期: 2023-01-17
转发《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17 09:28 来源:旌德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市环委办要求,现将《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3 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于 2023 年春节前组织召开专题工作会议,提前重点部署、扎实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全力保障好节日期间我县环境空气质量。



附件

关于春节期间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
全省广大居民朋友们:
      每逢新春佳节之际,很多居民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度传统节日,营造喜庆气氛。但集中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容易危及人身安全,引发火灾事故,造成财产损失,还会产生较大噪声及颗粒物、二氧化硫等空气污染物,影响环境空气质量,危害人体健康。癸卯兔年将至,为了使广大人民群众能在更加安全清洁的环境中,度过更加欢乐、祥和、文明、和谐的新春佳节,我们真诚地倡议全体居民朋友们,春节期间自觉遵守所在地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规定,不主动燃放烟花爆竹,共同维护美好环境。倡议如下:
一、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以身作则,自觉带头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同时引导和带动周边人员积极响应倡议,积极劝阻在禁燃禁放时段、地段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二、文明过节从我做起。建议全省广大居民选择喜庆音乐、鲜花等丰富新颖的节庆方式,过一个低碳环保的新春佳节,使我们的生活环境更加文明安全、洁净宜居。

三、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全省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学校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引导社会各界和全省居民自觉不燃放烟花爆竹。

四、管理部门加强监督。各部门要做好监管工作,依法依规查处违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对机关单位、社会团体和企业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火灾、环境严重污染的事件,将严肃处理。
      为了我们自己和他人的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让我们共同爱护环境,从自身做起,自觉不燃放烟花爆竹,过一个清新、环保、安全、低碳的春节,以实际行动助力绿色发展,共建美好安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