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旌阳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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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003260895U/202303-00130 组配分类: 决策公开
发布机构: 旌德县旌阳镇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面向公众】关于印发《旌阳镇 2023 年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意见征集的公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3-25 发布日期: 2023-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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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决策公开
发布机构: 旌德县旌阳镇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面向公众】关于印发《旌阳镇 2023 年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意见征集的公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3-25
发布日期: 2023-03-25
【面向公众】关于印发《旌阳镇 2023 年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意见征集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25 14:49 来源:旌德县旌阳镇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村、辖区内民众:

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是全镇安全生产的头等大事,是关系千家万户的民生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由镇慢城办、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牵头制定了《旌阳镇 2023 年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请各村、辖区内民众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于2023年4月25日下午下班前反馈至镇慢城办或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一、网上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3月25日至2023年4月25日。

二、联系方式:0563-8606488

附件:旌阳镇 2023 年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旌阳镇 2023 年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是关系千家万户的民生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指示精神,根据《安徽省学校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印发预防中小学生溺水新十条措施的通知》〔2023〕2 号等系列文件,进一步有效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发生,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要求,牢固树立“预防为主”的理念,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各种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的安全防范制度,积极采用防范措施,有效落实工作责任,坚决防止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发生,保障青少年儿童生命安全,维护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
二、组织领导
组   长:周云海
副组长:何艳华 钱高潮

成   员:夏   坤  余爱武  彭世平 高  翔 吕  芳  杨国宏  周 琴  钱光伙  汪伟华  胡文健  姚元强 胡 剑 喻昌才

            吕有水   汪光发  程   婷 方  捷 叶   成 朱学忠  刘 杰  喻昌忠  金   科  杨   硕  李   彪 丁 磊 王青麦

            吕会平   吉中明  储   军 王  晶  郭长江 胡  真 梅和平 姚洪武 倪建军  程小平 沈春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旌阳镇党委副书记、副主任由分管教育、分管农水领导担任,成员由镇教育、水利、民政、应急、安监、公安、综治、司法、学校、各村居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职责及制度

各村居、各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共同做好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研究确定全镇防范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具体任务和措施,全镇各相关部门、各村居齐抓共管,共同有效开展防范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镇联村居组及各村居严格落实镇包村居、村居包组防溺水工作安排及检查职责。

镇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融媒体平台、政务网站、微博、微信等宣传平台,以多种形式安排防溺水专题宣传,宣传有关法律法规、防溺水安全防护知识和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播放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公益宣传广告及相关自救知识,告知出现危险情况时的自救方法,开展安全教育和预警提示,提高青少年儿童的避险防灾、自救自护和智慧救援能力,指导各村居运用乡村大喇叭、横幅等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全社会防溺水氛围。

各学校:要切实抓好学生防溺水宣传教育、学生看管、对监护人提醒和学生游泳技能培训等工作。学校要建立校领导、班主任、学科老师结对包保制度,将每名学生包保到人,并定期对包保责任人履行情况进行督查。要以班级为单位,每天放学前 1 分钟、每周放学前 5 分钟、节假日前 30 分钟对学生进行防溺水教育和安全警示教育。学校经常性提醒监护人加强看护。要全面摸清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单亲家庭、重组家庭等特殊情况学生,对无监护任能力或监护能力较弱的祖辈监护人要重点予以关注,加强走访帮扶,协助做好家庭监护。切实保障参加青少年儿童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

镇农业农村发展中心:要结合河长制和联村干部包保村居工作,4 月底前对所辖水库、塘坝等各类水域进行摸排和安全隐患排查,建档入库,限期整治,动态管理;建立重点水域安全管理责任人工作制度,成立巡查队或救护队,加强危险水域巡查管理,完善辖区各水域防护设施、设立警示标牌、明确巡查人员;推进科技防溺水工作,坚持人防技防相结合,在事故易发部位和多发地设立固定感应提示设备或流动宣传广播,要在危险路段和重点水域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简易救援设施等,确保重点水域摸排全覆盖、安全警示全覆盖、问题整改全覆盖,并要求管理人员加强巡查,对于青少年儿童私自下河游泳、戏水等行为及时劝阻并加强安全教育,确保不发生意外事故。

镇应急站、安监站、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镇卫生院:由应急站牵头,完善细化溺水事故救援应急预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要强化应急准备,提升救援能力,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高效开展救援及处置工作。加强建筑工地施工形成的水池、水坑的管理,督促相关企业对危险水池水坑及时回填,无法回填的应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进一步完善细化溺水事故救援应急预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强化应急准备,提升救援能力,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高效开展救援及处置工作。要利用网络、手机信息等媒介,及时发布高温、暴雨天气预报,做好防溺水预警和警示工作。

镇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加强对学生游泳安全和防溺水工作的指导,协助镇直各相关部门和村居落实设立各个危险水域的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对偷盗、损坏相关应急救援设施的,依法予以处罚。对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家长(或监护人),要依法训诫,并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研究制定事故稳妥处置预案,扎实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事故,可以在第一时间妥善处置。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团委、妇联、关工委:由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牵头,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各村居加大对青少年儿童的安全监管,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关注留守青少年儿童教育和关爱工作,丰富留守青少年儿童的假期生活。

各村居:要落实水域权属主体单位负责水域安全基础设施建设,落实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工作措施。要组织排查辖区内大塘、水库、河流、水坑等危险区域的安全隐患,确定水域权属主体责任,并于 4 月底前完成警示标牌、救生圈、救生绳、救生杆等设备配置以及必要的防护栏设置;二是组建专门的水域看管队伍,4 月中旬至 10 月上旬负责所属水域看管,在午休、放学后、周末、节假日、暑期等重点时段进行死看硬守,堵塞监管漏洞;三要全面摸清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单亲家庭、重组家庭等特殊情况学生,对无监护任能力或监护能力较弱的祖辈监护人要重点予以关注,加强走访帮扶,协助做好家庭监护。

四、工作要求
各村居、各部门、各学校要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和“安全第一、防患未然”的理念,对照职责分工主动作为,及时落实防溺水工作,推进我镇防范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联防联控、联动到位,要加强信息互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高效运行的长效机制。镇防溺水工作办公室要及时向各部门、各村居通报有关情况,加强日常工作的协调。要健全溺水伤亡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准确掌握事故信息,畅通信息报送道,一旦发生青少年儿童溺水伤亡事故,要及时向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确保高效开展救援及处置工作。防溺水工作纳入镇对村居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核,实行溺水事件倒扣分制度。按照“尽职免责、失职追责”原则,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凡是发生中小学生溺亡事件的,一律倒查原因,分清责任。对尽职到位的予以免责。对失职失责的,将依法依纪依归从严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