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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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0032602708/202303-00064 组配分类: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发布机构: 旌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旌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3-15 发布日期: 2023-03-15
索引号: 113417300032602708/202303-00064
组配分类: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发布机构: 旌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旌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3-15
发布日期: 2023-03-15
旌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3-03-15 08:50 来源:旌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县委、县政府:

2022,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积极落实政府和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部署,全自然资源规划法治建设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水平持续提升。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建设等情况

1.认真学习贯彻抓落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国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中央依法治国委、省委依法治省委及市委依法治市委有关会议精神,并结合自然资源规划管理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2022年共召开各类会议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5次,推进学习贯彻工作走深走实。

2.强化领导责任,当好推进法治建设的“领跑者”

一是深入谋划部署。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局重要议事议程和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坚决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职责制度,推进基层合法性审核全覆盖制度。二是认真履行责任。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确保职能发挥到位。同时,将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了年终述职内容,自觉接受监督。

3.加强法治能力建设。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自然资源厅第二期自然资源(法治)大讲堂视频讲座。参加了全省自然资源系统政策法规和信访业务培训学习,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办了“旌德县自然先锋课堂”,坚持法治与业务工作“一盘棋”,促进法治工作与业务工作双提升。

 4.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制定了《2022年度法治宣传工作要点》和《2022年“谁执法谁普法谁开展法律服务”责任清单》,将责任清单在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落实了局机关各股室、局属二级机构和各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中心所普法工作任务。

5.开展群众性普法活动。分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全国测绘法宣传日、“12.4”国家宪法日和“法润乡村社区”等重要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2022年共投入普法宣传经费1万余元,向群众发放宪法、扫黑除恶、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不动产登记知识、防养老诈骗、耕地保护知识、自然资源防灾减灾等宣传资料15000余份,接受法律咨询80余人次,普法宣传形成了规模效应,群众法治意识得到了增强。

6.加强机关工作人员学法。深入开展机关学法月活动,参考人员全部通过机关学法月集中测试。邀请原县法院法官毕大武同志给我局全体职工举办《民法典》专题讲座1次。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组织学法5次,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十余部法律法规。为进一步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增强宪法意识,自觉维护宪法权威,严格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开展了宪法宣誓活动和法润乡村社区活动。    

)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情况

7.积极助推惠民惠企政策。印发了《旌德县城市规划区一级控制区范围内自建房安置管理办法的通知》(旌政202247号)《关于印发旌德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政办202272 号解决了县一级控制区内农民D级危房只堵不疏问题。通过集体建设用地入市,进一步缓解土地供需矛盾 ,优化了营商环境、盘活了乡镇、村闲置土地的利用问题

8.深化全流程审批改革。压缩申报材料,将立项用地、工程许可两个阶段所需申请清单材料由226 项压至63项,精简比例达72%。精简审批环节,完成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并联审批流程优化、调整工作,办理时间由14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压缩率64%。深化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多测合一”改革,实施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并联审批和规划设计方案联合审查,将方案审查时间纳入审批全流程管理。今年以来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10份,面积 11.79公顷;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6份,面积约31.75公顷;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共 22 份,面积 42.63公顷;核发规划核实合格证14份,面积15.35公顷。

9.优化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优化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设置了“四最”营商环境专窗,建立了帮办制度,涉企业务实行专窗受理,专人负责、全程帮办制度。实现第五次提速,所有登记业务1个工作日内办结,其中对涉及企业及办事群众的9类高频登记事项,全部提供即时办结服务,提速率达99%。积极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工作,建立“网上办事大厅”,实现不动产登记在线预约、在线查询、在线申请等功能。实现“交房即办证”、“交地即交证”服务模式,存量房转移登记实现“零材料”和“全程不见面办理”。

10.扎实开展“四送一服”工作。积极配合县“四送一服”工作组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活动期间共走访有潜在自然资源要素需求的企业项目8家,收集解决问题8个。推深做实“推进自然资源要素对接”主题活动,“大纵深、高精准”推进“四送一服”活动。全年常态化走访企业50家次,通过网络、媒体宣传 12篇次。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和决策制度情况

11.不断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2022年度我局聘请安徽徐健律师事务所徐健担任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的咨询论证作用,推进法律顾问参与规范性文件制定、合法性审查、疑难复杂事项论证常态化。

12.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宣城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坚持依法决策,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提高专家论证、风险评估质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着力提高民主、科学和依法决策的水平。

13.全面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制度。参照《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全年共办理重大行政决定法制审查事项4件。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14.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各责任股室严格按照《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实施办法》要求,积极推动制度落实,专项执法检查事项分别进行全过程文字记录保存,“双随机、一公开”等执法检查结果通过局门户网站予以公开公示。

15.全面做实做细政务公开。全年受理当面申请、信函和网上提交申请的依申请公开1件,在规定时限内给予答复。

(五)依法处置突发事件、提供公共服务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情况

16.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政诉讼机制初步建立了“具体业务室(单位)承办、法治机构把关、法律顾问参与”的行政诉讼机制全年共办理行政应诉案件2。全面落实《安徽省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规定》,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做好行政应诉工作,突出行政调解化解行政争议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建立了行政调解领导小组,局每月召集各股室、二级机构和各中心所召开一次信访矛盾纠纷排查会,将排查出来的矛盾化解制止在萌芽状态。

17.稳步推进各项专项整治工作。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持续聚焦自然资源领域问题,印发《旌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通知》《旌德县矿产资源开发领域突出问题整治方案的通知》《关于加强对全县范围内砂石土等矿产资源建立长效机制的工作方案》《旌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严厉打击农村地区黑恶犯罪“铁拳行动”工作计划》《旌德县违规使用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等涉诈问题规范整治工作方案》,持续开展4+N行业领域整治月度工作。成立了学习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干部专题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专题学习,组织开展机关干部《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教育。深化巩固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工作,印发《关于继续全面排查违建别墅线索的通知》《旌德县深化巩固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及时部署开展深化巩固全国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深入组织开展“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组织完成4次“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回头看,并配合完成省市级督导,严防“大棚房”问题反弹。持续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宣传工作,始终把遏制新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提请县政府印发《关于坚决遏制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的通告》,我局设立了举报电话,并安排专人接听,始终把保护耕地作为主责主业,始终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18.开展 “难办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我县房地产领域历史遗留“难办证”问题总计12个项目,涉及4个开发企业,共456套房屋,涉及388户,已完成“4个清零”(即:已制证但未发到群众手中见底清零、未完成治理项目清零、容缺办理补缺事项和群众办证无障碍见底清零)。目前已全部完成首次登记,发证413套,发证率90%,剩余房屋转移登记无障碍,专项治理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19.全力以赴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着力构建搬迁与治理相结合的综合治理体系,基本消除了威胁100人以上、重要地段、重要设施周边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积极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 2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六)规范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情况

 20.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积极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2022,全年共办理、承办行政诉讼案件2件,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已生效的判决结果均予以履行。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局负责同志出庭应诉率100%,主动接受法律监督。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畅通举报信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

21.完善内部监督体系。加强行政决策程序建设,完善内部会审制度,所有重大事项决策均由经办室提出办理意见、各相关室会签、法规及局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查、分管负责人审签、局党组会研定五个环节构成。同时对重大事项全面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和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度,做到全程留痕,责任可查。2022年度共召开党组会12次,共研究行政决策事项4个。

(七)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情况

22.认真贯彻落实《旌德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带动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按要求向县依法治县办报告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始终把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作为一项主要工作纳入我局一年一度的综合目标考评体系,并同奖惩挂钩。

二、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积极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全县自然资源法治化水平也有较为明显的提升,但仍存在着许多不足。一是法治建设工作机制还不完善,法治建设建章立制工作尚待健全。二是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需提高,人员力量待充实,办案质量有待提高,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到位,执行欠规范是虽然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在相关会议上也经常调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但专题会议研究的少。是执法手段不丰富,自然资源违法情况仍然时有发生,需进一步规范,利用现代化通信和信息平台,改进和创新执法手段,将自然资源和规划违法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法治宣传工作,推动全社会增强法治观念 提高社会文明程度,为打造高质量绿色发展新旌德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1、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基层普法工作首要任务。通过多种形式,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发挥好各类基层普法阵地、宣讲队伍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

2、以“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期为契机,创新宣传方式,认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3、结合全县“法润乡村社”行动,常态化开展宪法教育,推动宪法法律进农村、进社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宪法和国家根本制度学习宣传,促进全县自然资源系统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强化宪法观念,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确保自然资源各项工作在依宪施政、依法行政的轨道上有序推进。

指导全局依法行政,做好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答复应诉工作和行政处罚案件的法制审核工作。

1、组织开展2023年度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执法资格专门法律知识测试的报名及考试工作。

2、根据《旌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应诉工作制度》要求,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会同局法律顾问完成诉我局的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答复和应诉工作。

3、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规定,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的规定。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记录”的原则,监督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参与行政处罚案件的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