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医疗保障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县医保局>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索引号: 11341730MB151293XX/202203-00006 组配分类: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发布机构: 旌德县医疗保障局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医保
名称: 旌德县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严格支付审核流程 确保医保基金安全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3-22 发布日期: 2022-03-22
索引号: 11341730MB151293XX/202203-00006
组配分类: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发布机构: 旌德县医疗保障局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医保
名称: 旌德县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严格支付审核流程 确保医保基金安全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3-22
发布日期: 2022-03-22
旌德县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严格支付审核流程 确保医保基金安全
发布时间:2022-03-22 15:29 来源:旌德县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简化医保办理流程,切实强化基金支付监督,旌德县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按照“交叉互审、超额核实”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医保报销支付程序。

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金额不足1万元的(含1万元),通过招标委托的第三方县人保财险公司派驻审核人员经初审、复审、终审后,直接进行报销支付,由医保中心稽核科每月按照不少于10%比例随机抽查复核;报销金额超过1万元的,必须经医保中心稽核科审核后,方可支付;报销金额超3万元的(含3万元),须经医保中心领导班子集体审核后,方可支付。

同时,对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就诊单次医疗票据总金额达2万元、同一医院累计票据达5万元,初审人员须与就诊医院核实就诊及票据真实性。

此举有效缩短了居民报销时间,进一步规范了医保报销审核支付程序,有效防止利用虚假票据套取医保基金,有力保障了医保基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