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2年工作总结
(一)殡葬整治及社会事务工作
1.殡葬整治工作。一是严控增量。始终保持在管控区域内不发生一起私建乱葬行为的高压态势,2022年度,全县共阻止管控区域内新建墓穴270起、翻新扩建旧坟89起、遗体安葬187起,办理区域外备案墓穴498穴。二是整治存量。始终坚持人民群众主体作用,坚持党员干部示范带头,坚持实事求是、分类施策原则,目前已拆除违建墓穴666穴,整治实体墓穴532穴。三是加快建设。目前,28处农村公益性公墓已全部竣工验收。同时,完善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在凤形山公墓建设标准化灵堂,灵堂主体基本完工。
2.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印发了《<旌德县农村留守儿童牵手行动方案>的通知》和《<旌德县民政局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统筹多方力量给予未成年人关爱和保护,截至目前,全县共确定留守儿童牵手人431名;为每位牵手人发放《应知应会手册》;同时落实了未成年人用人岗位准入核查,确保全县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儿童福利中心及儿保机构工作人员均符合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入职资格,无录用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前科人员现象;对全县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开展大排查。2022年,我县共有孤儿8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5名,2022年度共发放保障金33.2071万元,保障其基本生活权益。
3.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工作。出台《关于给予取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奖励的通知》,鼓励广大干部群众报考2022年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2022年报考人数明显比往年上升,同时在全市率先完成了乡镇社工站的建设工作;积极向省、市申报各类城乡社区典型案例,今年我县白地镇江村村荣获全国先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荣誉称号;创新开展积分制试点工作,印发了《旌德县乡村治理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旌改委办〔2022〕3号),在全县确定了15个重点村推进积分制管理工作,通过物资奖励和精神激励,让群众用付出得积分、兑商品、赢肯定,提高了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探索出乡村治理新模式。截至2022年12月,全县15个重点村共有2778户村民参与积分制兑换,共兑换商品12212件,兑换金额16.6余万元;圆满完成“三治融合”乡村治理试点县验收工作;我县河东社区被市局确定为全市第一批“三社联动”试点工作服务试点,截至目前,我县设立一个社会工作服务室、实施两个服务项目,选派阳光社会服务中心入驻、安排一名“三社”督导员。
4.婚姻登记处工作。今年以来,婚姻登记服务中心在局机关和业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以人为本、为民服务为宗旨,以依法行政为保障,以规范管理为手段,全面提高婚姻登记水平。一是今年到目前共办理结婚登记479对;离婚申请421对,办理离婚221对;补发结婚证89对;补发离婚证10本;查调阅档案300余次。二是开展优质服务,营造温馨窗口。不断完善登记窗口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婚姻登记服务水平。三是做好婚姻登记材料的收集、整理。目前所有婚姻登记档案全部按要求整理归档。四是精心组织充分应对新冠,面对新冠疫情影响采取电话预约方式、网上预约等方式,有效避免人群聚集。存在问题:服务环境改善不足,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办证员缺少业务理论培训;在移风易俗宣传引导方面形式单一,参与度不够。
5.社会组织工作。全县已登记各类社会组织125个,其中社会团体81个,民办非企业单位44个。全年完成了以下工作:完成社会组织登记行政审批7家,其中社团6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家;完成社会组织注销登记8家,其中社团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7家;完成社会组织变更法人、住所等登记6家;指导帮助旌德县禾康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成立党组织工作;完成双公示数据上报信息8条;完成2021年度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开展相关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接待对社会组织登记、变更、注销等各相关业务相关咨询工作;向市局上报各类统计报表及临时性报送数据信息工作;配合单位完成了文明创建,十项暖民心工程等群众走访工作;配合单位做好临时性的工作。
6.流浪乞讨救助工作。2022年元月份正式运营旌德县救助管理站,按照上级要求,积极开展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工作,较好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2022年度,我站接待求助人员或主动救助流浪乞讨人员共计52人次,街面救助27人次,站内救助25人次。其中医疗救助1人次,送返回乡1人次。我站不断强化站内管理,提升救助水平。实施主动救助,完善救助措施。抓好安全生产,保障人员安全。截至目前我站未发生任何责任事故和安全事故。
(二)养老服务工作
1.扎实推进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建设。积极发动各村居,利用闲置用房或新建房屋建设村(社区)级养老服务站,面向辖区内60周岁以上老年人,提供集中照护、助餐助浴、健康指导、文化娱乐等服务,2022年新增村级养老服务站4处,拨付一次性建设补助54万元。
2.继续实施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2022年对全县约1800名低收入老年人开展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每月为每位老人提供4个工时的助医、助洁、助餐、助行、助购、助急等多种服务。截至目前,针对老年人开展急救救援10次,公益活动8场,发放慰问礼品1600余份,服务对象满意度每月均在95%以上。
3.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投入约18.75万元,在旌阳镇、蔡家桥镇华川村实施40户特殊困难老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免费为高龄、失能的困难老人配置轮椅、手杖、床边扶手、坐便器等辅助设备,对家庭厨房、浴室进行适老化改造,改善居家养老生活环境。
4.建设旌德县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中心。与县中医院合作建设旌德县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中心,目前集中供养37名失能特困人员。
5.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为了更好地满足养老服务专业化、规范化、普及化的要求,提高养老服务机构护理人员的职业技能水平,开展2022年旌德县养老护理员培训完成100人次养老从业人员培训工作。
6.积极推动老年助餐服务工作。高度重视老年人“一餐热饭”难题,办好关键小事,解决民生大事,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在全市率先完成老年助餐年度任务,建成城市社区老年食堂、助餐点7处,农村老年食堂14处,办理旌德县智慧养老一卡通3417张,提供助餐服务91687人次。
(三)社会救助工作
1.社会救助兜底基础更加牢靠。2022年底共有低保户3580户4605人,特困对象929人,全年实施临时救助57人次,全年累计发放救助资金3772.33万元。全面开展社会救助资金审计反馈问题专项治理,利用融合公安、人社、税务、医保、不动产、民政和银行等数据库的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对全县4961名在册低保对象及其近亲属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了系统比对,停发家庭条件好转不符合低保条的对象共359人。
2.全面建立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制度。为每一位分散供养特困对象确定一名照料护理人,确保该类对象“平日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全年累计发放照料护理补贴45.99万元。
3.兜底保障标准进一步提高。我县城市、农村低保标准同比上年度分别增长7.5%、5.2%,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高于上年度城乡人均消费支出的60%,且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
二、2023年工作安排
(一)殡葬整治及社会事务工作
1.殡葬整治工作。一是适时启动殡葬整治集中攻坚。计划于2023年在全县国省道沿线范围内开展违规私建墓穴整治集中攻坚。二是加强推进殡葬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做好版书镇白沙村、三溪镇古城村、孙村镇玉屏村三个农村公益性公墓及旌德县殡仪馆和农村公益性公墓项目(二期)的建设工作;完善凤形山灵堂项目后续工作及正式启用后的服务保障。三是整顿规范殡葬服务行业价格秩序。开展规范殡葬服务行业价格秩序专项整顿工作,明确殡葬服务项目和政府指导价;持续推动白事简办移风易俗,逐步改变群众的丧葬观念,进一步树立文明殡葬新风尚。
2.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扎实做好未成年人群体关爱保护工作,继续发挥县未保委办公室牵头协调、督导检查作用,提升各镇、县直有关单位紧迫感、责任感,支持引导家庭、学校、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加强工作机构、工作队伍和阵地建设,健全完善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体系。
3.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工作。进一步深化乡镇社工站建设,发挥乡镇社工站阵地作用,鼓励县直各单位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培育发展本地社工机构,同时继续大力宣传持证社工津补贴政策;继续推进积分制管理工作,加大积分制工作宣传力度,拓宽积分制工作覆盖面;配合组织部门做好村两委干部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充分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和志愿服务组织作用,积极探索“互联网+社会治理”的工作模式,努力实现城乡社区治理的精准化、精细化、专业化。
4.婚姻登记处工作。积极探索婚姻公共服务,从适应公众需求角度出发,建设温馨舒适的婚姻登记环境;积极推进婚姻政策咨询、婚姻知识宣传、婚姻情感交流等方面开展服务;大力推行颁证仪式服务,在特殊日期开展颁证仪式,推进婚姻文化建设,引导婚俗改革,倡导节俭办婚姻的风尚;强化思想引领,强化担当作为,强化工作落实,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添砖加瓦。
5.社会组织工作。一是理论联系实际,将理论学习融入贯彻到平时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去,提高自身理论修养,不断提高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二是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秩序。本着应进则进、便民、高效原则,将审批事项进驻政务中心窗口进行办理。同时明确窗口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纪律,维护好单位的形象。
(二)养老服务工作
1.继续抓好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建立完善养老机构安全生产联合检查机制,对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房屋安全和院内矛盾纠纷化解等方面开展常态化检查。
2.继续提升完善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进一步强化政策宣传解释,化解群众疑惑误解,提高政策知晓率和支持率。督促服务公司严格履行合约义务,健全服务人员队伍,提升服务水平。完善考核办法,及时反馈整改服务质量问题。
3.推进农村养老服务改革。探索农村失能失智等老年人集中照护、互助性养老服务等模式。整合农村闲置设施,组织农村留守妇女、低龄老年人等人力资源,发展农村自助互助服务。
4.推动老年助餐服务高质量发展。综合考虑老龄化进程和助餐需求增加,优化城市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布点,新增农村老年食堂,持续引导市场主体参与,实现老年助餐服务更加便利。
(三)社会救助工作
1.继续夯实兜底保障基础。加大城乡低收入人口的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力度,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2.推进“救急难”互助社落实实施。在全县范围内选集体收益较高、乡贤较多的村(社区),建立以政府补助、集体经济支持、社会捐赠为主的资金筹措机制,设立急难互助组织,解决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