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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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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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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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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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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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经济领域信息公开,全力营造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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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经济发展政策的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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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深入实施三次产业高质量协同发展计划,集中公开推动经济发展相关政策措施、工作进展、项目落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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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资源局、农业农村水利局、科技商务经信局、财政局、住建局、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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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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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现政策集中规范公开,持续提升政策发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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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供政策精准推送、免申即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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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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梳理汇集涉企政策和举措,围绕企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办事需求量大的政策,定向精准推送,以实际行动帮助企业纾困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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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直各部门、各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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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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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提高政策解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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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政策文件出台的背景和依据、出台目的、制度意义和总体考虑、研判和起草过程、工作目标、主要任务、重要举措、创新举措、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实质性解读,杜绝简单摘抄文字、罗列文件小标题,完善政策咨询渠道,注明政策咨询部门、联系人、联系方式。落实文字解读、简明问答解读、负责人解读,以及媒体类(报纸、电视、新媒体)、图片类(图表、漫画)、视频类(宣讲视频、线上直播、微动画、视频会议开放)等多形式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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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直各部门、各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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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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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优化政策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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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政务公开专区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通过窗口解答群众和企业政策咨询的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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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资源局、各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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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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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好解答生育、上学、就业、创业、养老、医疗、纳税、疫情防控等方面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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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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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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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深化基层政务公开,加大力度优化公开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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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面提升各领域公开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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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标准目录,持续提升基层政府自然资源、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算决算、安全生产、税收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生态环境、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乡村振兴、救灾、食品药品监管、城市综合执法、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户籍管理、涉农补贴、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市政服务等领域主动公开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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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改委、数据资源局、财政局、应急局、税务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分局、文旅局、司法局、农业农村水利局、市场监管局、城管执法局、人社局、民政局、公安局、教体局、卫健委、各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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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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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自然资源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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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务实推进政务公开专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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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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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实推进政务公开专区建设,为基层群众提供政府信息网上查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政策咨询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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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资源局、文旅局、各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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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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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推广基层政务公开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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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全县基层政务公开提升行动,着力发掘各单位在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平台等方面的典型经验、创新做法,发布在信息公开目录“监督保障”栏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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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直各部门、各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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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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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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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规范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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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开工作中增强规范意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三审机制、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露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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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直各部门、各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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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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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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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答复格式,在法定时限内进行答复。办理过程中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准确了解申请人诉求,提高答复的及时性和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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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直各部门、各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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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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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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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综合考虑公开目的、公开效果、后续影响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公开内容涉及社会公众利益、需要广泛知晓的,可通过互联网等渠道公开。公开内容仅涉及部分特定对象,或者相关规定明确要求在特定范围内公示的,要选择适当的公开方式,防止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或者泄露个人隐私、商业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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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直各部门、各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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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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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确保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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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化工作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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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动政务公开和业务工作统筹考虑、统一部署、同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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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直各部门、各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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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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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齐工作力量,加强队伍建设,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发生变动的,要逐项做好工作交接,并第一时间向政府办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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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直各部门、各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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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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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每年组织政务公开培训不少于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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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直各部门、各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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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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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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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要对照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结合日常工作实际,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逐项推动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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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直各部门、各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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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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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要将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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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直各部门、各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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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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