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危房改造竣工合格标准
发布时间:2023-01-03 15:26
来源:旌德县兴隆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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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验收要求:
1.科学开展农房规划选址。各镇根据美丽乡村规划,科学、合理规划选址。新建农房要选择地形开阔平坦、地基稳定密实的地段,不得在易受地质灾害侵袭的区域建房,确保新建农房选址安全。
2.严格控制面积。拆除重建房屋要严格控制建设面积,1至3人户控制在40-60平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米、2人户不低于30平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米。 用于谷物储藏、农具放置等辅助房不计入主房面积,如与居住房屋联建,辅助房面积按人均5平米予以控制,且最高不超过20平米。
3.房屋结构安全和功能要求。改造后的住房须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保障改厕、改厨、通风、保温等基本居住功能,改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
4.做好旧房拆除。新房建成后旧房拆除工作由县住建局指导各镇、村依法依规组织实施,消除安全隐患,各镇要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做到先建后拆,文明拆迁,防止损害群众利益,实行留痕管理,拆除过程要注意安全防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