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举报电话: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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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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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投诉单位或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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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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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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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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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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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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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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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马法土麦面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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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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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项目不包含冷食类食品制售。该行为涉嫌违反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超过许可的经营项目范围在网络从事冷食类食品经营的违法行为。
请贵局办案工作人员责令企业负责人联系本人, 三方配合处理,本人信息无需对企业保密 ,请贵局在法定时间内在 12315 平台答复相关查案情况、处理结果和奖励事项, 无需电话等其他方式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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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收到您的举报并立即开展实地核查。经查,发现被举报人存在违法行为,我局已依法查处,查处情况请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中“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网页中查询。 特此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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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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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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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正新鸡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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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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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人10月3日下午一点通过美团外卖平台在旌德县正新鸡排下单410毫升蜜桃味气泡水,实际收到的是280毫升酸梅味气泡水,商家事先未告知,来电人联系美团平台客服后商家仍未出面处理问题,现来电投诉该商家,请职能部门调查处理,予以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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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调解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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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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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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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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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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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人反映10月5日下午4:57通过美团在旌德县新解放路古茗花费17.5元购买杨枝甘露,后商家联系告知已出餐但被别人拿走导致无法送达,来电人要求退款被商家告知已重新制作拒绝退款,现来电投诉,请相关部门帮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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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调解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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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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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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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和平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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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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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人反映在旌德和平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药店内购买了健脾丸,广告宣传该药丸适用于脘腹胀痛,但药品说明书上并没有注明有该功效,要求对其进行赔偿,对药店进行查处。特来电投诉,请职能部门调查处理,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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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之规定,不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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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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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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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和平大药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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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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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人10月15日在旌德县和平大药房(城东路店)花费25元购买药品,反映货架标价为24元,商家存在欺骗消费者行为,现来电投诉,请职能部门调查处理并予以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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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解,双方和解,调解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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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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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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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农贸市场B5-8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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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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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人反映2022年10月15日8:25分左右在旌德县旌阳镇万和农贸市场B5-8摊位购买了92元羊肉,回家食用时发现羊肉变质。特来电投诉,请职能部门调查处理,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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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解,双方和解,调解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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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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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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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汇润嘉超市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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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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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人2022年10月23日在天润发超市(旌德店)购买的柚子,消费8.2元。在食用过程中发现里面有不明胶状物体,联系超市,超市表示不影响食用。来电人对此说法不认可,提出投诉,请职能部门联系处理,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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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调解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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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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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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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海螺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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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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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人2022年10月29日晚在旌德海螺国际大酒店置办酒席,其中一桌的汤里吃出钢丝球,和商家协商处理未果。现来电投诉,请职能部门联系处理,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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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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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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