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相关单位,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人防相关单位:
当前临近年终岁尾,雨雪冰冻、大型节日、抢赶工期、抢进度等多种因素叠加,易引发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近期芜湖、合肥等地接连发生6起安全生产事故,造成7人死亡。为杜绝教训吸取不深、整改措施不严、危大工程管控不力等问题,确保年终岁尾全县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年终岁尾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和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及全县“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的部署,结合我县建筑施工领域实际,现就做好全县建筑施工领域年终岁尾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相关单位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全县“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坚定不移的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深刻吸取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单位负责人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组织开展安全风险研判,细化管控措施,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狠抓整改落实,精准评估本地施工安全风险,早部署、早准备、早落实,要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二、突出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各相关单位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理念,所有在建房屋和市政工程相关责任主体要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隐患。一是严格按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点突出易导致群死群伤的建筑起重机械、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脚手架工程、拆除工程、暗挖工程、钢结构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控,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编制专项方案、未按规定审核论证及审查专项方案、未按照专项方案施工、未按规定验收等违法违规行为,将采取挂牌督办、责令停工整改,并依法依规实施罚款、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不良行为记录认定等处理。二是针对事故易发多发的高坠、坍塌、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中毒等薄弱环节,各企业、项目要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班前技术交底,深入开展施工安全治理和隐患排查整治,彻底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三是突出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各企业、项目要严格落实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施工员、总监、专监等岗位人员安全管理责任,严厉打击人员不到岗、不履职行为;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按章操作,严厉打击一线作业人员违规违章操作行为。四是重点加强施工现场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的消防安全管理,配齐消防安全设施,保障消防疏散通道畅通,工地各区域用电要严格按照临时用电规范,禁止线路私拉乱接,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使用明火取暖,落实建设施工现场易燃易爆物品存放登记保管制度、消防设施器材检查维护制度、动火审批制度、临时用电管理制度等消防安全制度。严厉打击违规进行电焊、气焊切割等明火作业行为,发现操作人员无证上岗的,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未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或者在存放危险品场所违规作业的,一律责令停止作业,拒不配合的,一律顶格处罚。
三、强化风险管控,做好低温雨雪防范工作。
年终岁尾出现寒潮与雨雪冰冻天气概率较高,施工环境相对恶劣。相关单位要落实《关于加强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旌住建〔2022〕147号)文件有关要求,密切关注冬季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情况,科学预判,做好极端天气期间安全生产防范。各项目部要加强冬季施工安全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提高作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强化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严禁雨雪和大风天气强行组织施工作业,严禁盲目抢工期、赶进度行为。
四、强化工作部署,做好节前停工节后复工安全管理。
各相关单位要认真部署项目春节前停工及春节后复工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安全管控措施。一是施工、监理单位在工程春节停工前要做好施工现场封闭管理和停工交底工作,并向县建筑业管理服务站书面报告,要做好春节停工期间工地现场值班,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工地现场。二是工程节后复工前,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必须对施工现场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并签署同意复工意见;施工企业在复工前要对所有项目人员尤其是新进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并在上岗前做好交底。三是对节后复工项目,县住建局将对复工隐患排查情况进行核查,严格落实“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不复工、作业人员未进行安全交底不复工、隐患未消除相关项目责任人未签署复工意见不复工”要求。
五、主管部门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3月15日。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各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南安阳市凯信达商贸有限公司厂房火灾事故的批示精神,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尽快组织专业力量,突出关键环节、关键节点,认真组织开展安全排查,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和隐患销号台账。要通过排查整治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严防发生事故。
(二)严格履行建设领域行业部门监管职责。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制定切实可行隐患排查整治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管理责任链条完整,明确隐患整治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要严格监督执法,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项目要坚决停工整顿,对涉嫌违法违规的行为要严肃处理,坚决杜绝执法过程中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严、失之于软的问题。
(三)加强应急值守,有效防范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各相关单位及时掌握在建工地安全生产动态,确保通讯畅通、调度及时,做好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准备。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能及时有效应对和妥善处置到位,并及时上报信息。
2022年12月12日
抄送:宣城市住建局、宣城市人防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县安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