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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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0032602970/202212-00016 组配分类: 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
发布机构: 旌德县林业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旌德县林业局2022年行政审批项目服务指南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12-12 发布日期: 2022-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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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
发布机构: 旌德县林业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旌德县林业局2022年行政审批项目服务指南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12-12
发布日期: 2022-12-12
旌德县林业局2022年行政审批项目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22-12-12 15:06 来源:旌德县林业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林地审批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第六条;《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林资规〔20215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的通知》(皖政〔201719号)。

二、承办机构:县林业局资源林政股。

三、申请材料:

1、用地单位(农户)申请及使用林地申请表

2、用地单位的资质证明或个人身份证明

3、建设项目有关批准文件

4、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可行性报告)

5、林地权属证明

6、临时用地补偿协议或其他补偿证明材料

四、服务流程

1、当事人抵达旌德县林业局资源林政股递交申请材料。

2、林政股接收申请材料并审核。材料不合要求,补全相关材料后再行递交。

五、承诺期限:15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安徽省林业厅、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引导集约利用林地的通知》(财综[2015]2241号)收费。

七、咨询电话:0563-8603586

 

 

林木采伐许可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二条、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三十五条。

二、承办机构:县林业局政务中心窗口。

三、申请材料:

(一)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材料

1、采伐申请表;

2、林权证(权属证明);

3、采伐作业设计材料;

4、森林采伐公示资料;

四、承诺期限:7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免费 

六、咨询电话:0563-8603569

 

植物检疫证书签发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植物检疫条例》第七条、第十条。

二、承办机构:县林业局政务中心窗口。

三、申请材料:

1、调入地森防检疫机构开具的《检疫要求书》;

2、《森林植物检疫报检单》;

3、属已实施产地检疫的应施检疫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提供《产地检疫合格证》;

4、属从国外进口的应施检疫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再次调运出本省,有效期限在一个月以内的,需提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具的原检疫单证(正本)原件 1 份;

5、属二次或因中转更换运输工具调运同一批次森林植物及其产品,有效时间在 30天内的,提交《植物检疫证书》原件 1 份;

6、属邮寄(运递)应施检疫检疫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同时交验邮包(运递物)。

四、服务流程

1、当事人抵达县林业局政务中心窗口递交申请材料。网上申请的,经系统成功提报申办单或申请材料的,视为受理。

2、县林业局政务中心窗口接收申请材料并审核。材料不合要求,补全相关材料后再行递交。

五、承诺期限:1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免费 

七、咨询电话:0563-86035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