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决策背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方针,全面推进森林防火责任、信息、救灾“三个体系”建设,着力提升森林火灾的各项应急处臵综合能力。正确处理因森林火灾引发的紧急事务,确保在处置森林火灾时准备充分、反应及时、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最大程度减少森林火灾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安徽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宣城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旌德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林区公共设施和森林资源安全。预防为主,积极消灭。坚持预防为主,努力提高全社会防范森林火灾意识,建立健全森林火灾监测预警和隐患排查工作机制,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宣城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印发后,县林业局积极推进预案修订工作,在充分征求吸纳各方意见后形成了《旌德县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经县政府同意后,2022年10月31日,县森防指印发了《旌德县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
四、工作目标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森林防火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森林火灾发生后,在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各镇人民政府、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本预案开展处置工作。
五、主要任务
根据火情状况、地形地势和队伍物资准备情况,制定扑火方案,组织扑火队伍开展森林火灾扑救。解救、转移、疏散受威胁群众,及时进行妥善安置和必要的医疗救治。保护民生和重要军事目标以及重大危险源安全。组织抢救、运送、转移重要物资。加强森林火灾发生地区社会治安管理,严密防范、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重点目标守卫和治安巡逻,维护社会秩序稳定。
六、保障措施
(一) 队伍保障
扑救森林火灾以地方专业防灭火队伍等受过专业培训的扑火力量为主,解放军、武警部队、民兵等扑火力量为辅,必要时可动员当地林区职工、机关干部及当地群众协助扑救工作。县、镇人民政府是推进森林火灾扑救队伍建设的主体,应坚持“统筹规划、按需发展、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加强森林火灾扑救队伍的正规化建设,全县森林火灾防灭火队伍应当不少于100人。国有林场应当建立专业森林火灾防灭火队伍,各村(社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国家森林公园根据需要建立专业或者半专业森林火灾防灭火队伍。
(二)交通运输保障
县林业局和国有林场应当配备专业防火运兵车,增援扑火兵力及携行装备的运输以地面交通为主,由县交运局落实。
(三)通信保障
县、镇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森林防火通信网络和应急通 信保障体系,配备相应的通信设备和通信指挥车。各级通信保障部门应保障在紧急状态下扑救森林火灾时的通信畅通。发挥社会基础通信设施的作用,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固定电话、手机、卫星电话、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为扑火工作提供通信保障。
(四) 物资保障
县、镇人民政府,国有林场建立相应的森林防火物资储 备库,确保森林防火储备物资充足,满足森林防扑火实战需要。
(五) 资金保障
县人民政府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本级国民经 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起财政稳定投入、特别年份追加投
入的经费保障机制,保障森林防火所需支出。各镇也相应地加大防火投入力度,保障森林防火经费。
七、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旌德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解读人:方伟 江晓武
电话:0563-8602229
0563-86035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