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
为保证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教育有保障,为减轻农村贫困家庭教育负担,保证贫困学生能够接受职业教育,实现应学尽学,引导更多贫困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
(二)项目预算。
为保证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教育有保障,引导更多贫困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对我县2019年中、高等职业教育在籍在校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及在国家首批本科职业教育试点高校就读的本科阶段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进行“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补助金额1500元/人/学期。
(三)项目计划实施内容。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21年度“雨露计划”安排中央资金32.4万,已按时拨付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2021年度“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项目共补助184人次93人,补助金额27.6万元,补助资金均已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平台审核并发放。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2021年度“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拟补助对象经镇村人工校正、县乡村振兴局审核通过后,在拟补助对象所在行政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公示无异议后,补助资金方可打卡发放,补助资金发放情况在旌德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告,接受群众监督,确保资金在阳光下运作。
(四)项目组织管理。
“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项目主管部门及实施单位均为旌德县乡村振兴局。我局在编制2021部门预算时,按照预算编制系统要求填报项目支出绩效目标。一方面,强化项目绩效目标,对单位申报的预算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加强审核、合理保障,所有项目必须有明细的资金测算,对无具体内容、无明细支出测算的,或支出测算不够细化的项目,一律不予安排。另一方面,推进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对可量化支出的项目,核定统一支出标准,推进预算编制的精细化,突出其基础支撑作用。
二、项目绩效目标
根据绩效目标申报表和项目申报书,明确项目绩效目标与立项目的的相关性和合理性,以及项目绩效目标设立依据,反映项目绩效目标的实际设定情况。
三、评价基本情况
(一)评价目的。
2021年我县“雨露计划”职业教育项目建设资金是否主要用于资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费用,根据项目程序对项目资金进行统筹使用情况进行评价。
(二)评价对象与范围。
对全县93名中高职贫困学生每学期补助1500元,保证贫困学子都能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增强贫困户造血能力。
(三)评价依据。
《安徽省扶贫办关于转发<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2015年秋季学期七,各地要根据19号文件要求,将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扶贫助学补助政策落实到位,覆盖全部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努力实现应学尽学,应补尽补。
(四)评价原则、评价方法。
严格按照通知落实应学尽学,应补尽补。
(五)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雨露计划”职业教育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共设置3个一级指标、8个二级指标,指标得分分析详见附件1。
(六)评价人员组成。
评价组成人员为:旌德县乡村振兴局项目产业股,旌德县乡村振兴局办公室。
(七)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本次评价工作由我局自行组织实施,对2021年我县“雨露计划”职业教育项目根据上级下达的计划逐项对照,资金是否到位,项目实施程序是否合法、资金的支付是否合规等。
四、评价结论及分析
综合评价结论等级为优(得分100分)
五、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立项规范,绩效目标合理,绩效指标明确,分解细化科学,资金到位及时。
(二)项目过程情况。
管理制度健全,制度执行有效,项目质量可控,资金使用合规,财务监控有效。
(三)项目产出情况。
项目实际完成率和完成及时率均达到100%。
(四)项目效益情况。
全县93名中高职贫困学生2021年度均享受了雨露计划资金补助政策。
六、项目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重视绩效目标申报工作,细化、量化绩效指标,完善审核流程。二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度相应管理制度,保障项目执行。三是严格按照规定使用资金,做到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对项目经费实行专项管理,保证经费及时到位和合理使用。
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无法对个性化的项目类型进行定量定性,并且财政部下达的绩效目标并未按单位分项目类型进行细化分解,因此单位在绩效自评时根据各自情况自行设置绩效指标,口径不统一,难以在的绩效目标统计中相一致,导致项目绩效自评的难度增加,因此建议:
1、进一步加强对项目资金绩效自评的组织领导,严肃自评纪律,将对自评工作的重视程度、自评质量作为绩效评价的量化指标之一;
2、加强绩效评自评业务培训,对相关人员进行系统全面的培训,统一标准、方法,提高自评工作质量。
3、加大绩效目标、指标的细化分解,结合行业特点和实有抓手,有的放矢,促进绩效自评工作更加科学、合理。
八、意见建议
(一)加强对项目的监管,提高工程管理水平。
建议上级部门在健全相关管理制度的同时,1、要加强对项目实施相关人员的培训,使项目管理人员了解项目变更和验收相关的规定。2、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管,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对问题做到尽早发现,及时整改。
(二)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提高中央及省补资金使用率。
建议上级主管部门联合财政部门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资金使用范围,在确保项目及时完成的基础上,加快资金支付,确保资金拨付进度不落后于项目建设进度,提高资金支付的及时性。同时,项目资金的使用原则上先用中央及省级奖补资金,从而提高中央及省级奖补资金使用效率。
(三)加强概算审查,做好投资控制。
1、建议上级部门加大对项目前期工作的管理,合理确定项目实施内容,加强投资控制,确保项目实际需要投资与批复概算的偏差控制在合理范围内。2、建议项目单位完善项目投资审查机制和设计质量合同约束机制。要加强对设计质量的管理,要将设计质量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并对设计深度不够,存在大量变更的,要严格按合同约定进行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