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县卫健委> 政策解读> 负责人解读
索引号: 113417303580150398/202012-00117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旌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部门负责人解读】《关于印发旌德县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12-04 发布日期: 2020-12-04
索引号: 113417303580150398/202012-00117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旌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部门负责人解读】《关于印发旌德县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12-04
发布日期: 2020-12-04
【部门负责人解读】《关于印发旌德县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解读
发布时间:2020-12-04 11:32 来源:旌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意见》《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促进我县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深入发展。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全生命周期服务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提高人口素质、增进家庭和谐幸福为主线,按照“政府引导、家庭为主、托育补充、普惠优先、部门协调、属地管理、统筹发展”的总体思路,建立健全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的体制机制,推进托幼服务一体化发展。支持以社会化服务为主、公共服务为补充提供托育服务,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构建完善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帮助3岁以下婴幼儿健康成长。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依照省市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拟定我县征求意见稿,经过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组成员单位征求意见,结合各部门意见建议,制定本实施方案。
四、工作目标

2021年,全县建成不少于1个普惠托育机构。到2025年,全县城区区域内托育机构全覆盖,婴幼儿健康管理率达到90%以上,婴幼儿家长科学养育普及率达到90%以上,城市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覆盖率不断提升。

推进幼儿园托班建设,积极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兴办各类托育机构。在全县培育一批可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照护服务的机构,培育社区(村)亲子家园,规范建设婴幼儿看护点,基本满足婴幼儿家庭入托、看护需求。

五、主要任务

(一)落实对家庭照护婴幼儿的支持和指导。

(二)推进托幼服务一体化。

  (三)强化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

(四)大力支持社会力量举办托育机构。

(五)深入推进普惠性托育机构建设。

(六)不断完善公共场所母婴便民点设施建设。

(七)规范托育机构管理。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二)加强托育机构规划和用地保障。

(三)加强政策保障。

(四)加强人才培养推进队伍建设。

(五)强化综合监管。

 

解读机关:县卫健委 解读人:人口监测和家庭发展股

咨询电话:056386044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