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安徽省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4月21日
安徽省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0年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安徽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2018-2020年)》(皖国土资〔2018〕55号)等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
根据2019年地质灾害汛后核查结果,截至12月底,全省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3988个,威胁13526户48174人、财产220808.8万元。
(一)按照危险等级分:特大型2处、大型1处、中型41处、小型3944处。
(二)按照灾害类型分:滑坡1657处、崩塌2082处、泥石流158处、地面塌陷89处、地面沉降2处。
(三)按照地貌单元分:皖南山区有地质灾害隐患点2476个,威胁26637人、财产109071.3万元;大别山区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239个,威胁13676人、财产48696.5万元;沿江丘陵平原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22个,威胁3552人、财产26170万元;江淮波状平原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17个,威胁1404人、财产9636万元;淮北平原有地质灾害隐患点34个,威胁2905人、财产27235万元。
二、地质灾害重点威胁对象与范围
(一)威胁对象
主要为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域内的城镇、村庄、学校、医院、重要交通干线、江(河)湖岸、重大建设工程项目、景区景点游客集中区以及农村山区切坡建房等。
(二)威胁范围
全省地质灾害威胁范围为皖南山区、大别山区、沿江丘陵平原区、皖北采煤塌陷区和部分旅游风景区以及地震危险区域;公路、铁路、水利、学校、油气管道、矿山、城市地铁轻轨等重要工程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
(三)防范重点
1.重点防范区域:32个地质灾害高易发区、7个主要风景旅游区以及地震烈度Ⅶ度以上区域(详见附件1)。
2.重点防范地段:在建的合肥市、芜湖市的地铁沿线两侧1千米范围内;合肥-安庆、安庆-九江(安徽段)、合肥-芜湖-黄山等高速铁路和引江济淮工程沿线两侧1千米或第一斜坡带范围内。淮南煤矿区、淮北煤矿区、铜陵铜矿区、霍邱铁矿区、庐江铁(铜)矿区等5个矿山工程建设区。
3.重点防范隐患点:受强降雨等因素的影响,易诱发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的44处中型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详见附件2)。
三、重点防范期
全省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5月至9月,主要防范因降雨、台风等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其次是1月至2月,主要防范因融雪雨水下渗引发的地质灾害。全年应加强防范人为工程活动引发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
四、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一)降雨趋势预测
据气象部门预测,我省2020年汛期(5~9月)总降水量接近常年或偏多,降水分布不均,有区域性、阶段性旱涝灾害发生,气象条件总体为偏差年景。淮河以南6月中旬后期入梅,7月中旬中后期出梅,出、入梅时间均较常年偏晚,梅雨量偏多。8~9月为台风活跃期。
(二)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根据我省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发育分布特点和近年来地质灾害发生发展规律,结合今年降雨趋势预测,排除地震、极端灾害天气等影响因素,预测2020年地质灾害总体趋势接近常年,局部地区较常年可能加重,灾害类型仍以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为主。
五、主要防治措施
(一)开展调查排查。建立健全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和隐患排查制度,紧盯重点时段、重大隐患和重要地区,开展全省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落实汛前调查、汛中巡查和汛后核查工作。将人口比较集中的村组、居民区、学校、风景名胜区、大中型工矿企业和交通、电力、水利等重点基础设施作为巡查排查的重点,全面查明地质灾害隐患动态变化情况。对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建立问题、责任、整改“三个清单”,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间和预案“五落实”。
(二)强化监测预警。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与应急、气象、水利等部门联合建立健全预报会商和预警联动机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维护好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系统的有效运行,优化全省地质灾害隐患点数据库,加强雨量数据、专业监测数据与地质灾害孕灾环境数据的高度融合,提高地质灾害预报预警精准度及快速响应和高效指挥调度能力。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部署气象和地质灾害专业监测设备,发挥地表位移、地下变形等专业监测设备在地质灾害预警中的作用,逐步实现自动化定向预警,提高预警预报的及时性与准确性。加强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建设,畅通预警信息发布渠道,确保灾害预警信息及时传递给受威胁群众。全面建立“区域联防、绩效考核”的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体系,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支撑作用,加大群测群防员培训力度,实现群测群防向群专结合的监测方式转变。
(三)有效避险转移。科学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周密制定临灾避险方案,明确防灾责任人、预警信号、疏散路线和临时安置场所,设立醒目警示标志并向社会公告。出现灾害前兆或遇有险情时,当地人民政府应迅速启动防灾避险预案,坚决果断、快速有序地组织受威胁群众避险转移,科学选定安置场所,妥善安排受灾转移安置群众生活、医疗以及心理救助等工作。临时转移群众返回原址前,要开展安全评估,严防群众返回后发生次生伤害。
(四)实施综合治理。各级人民政府应根据我省地质灾害防治行动明确的目标任务,遵循“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全面开展以搬迁避让为主、搬迁与治理相结合的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制订年度综合治理计划,年底前,基本消除威胁100人以上及重要地段、重要设施周边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对已验收的治理工程,要加强监测评估,确保达到预期的防治效果。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负责治理,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做好指导和监督工作。
(五)严格值班值守。认真执行地质灾害值班值守制度,汛期和极端天气期间,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领导带班制度,各级防灾责任人和群测群防员坚持上岗到位、履职尽责。坚持信息日报制度、灾情速报和零报告制度,重要情况随时上报,及时上传下达灾情险情和防灾部署要求,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无误。加强对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情况的抽查检查,对虚报、瞒报、漏报、不报的单位和擅离职守的工作人员严肃查处,及时通报。
(六)加强宣传教育。通过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和张贴宣传画、公益广告、举办业务培训班等方式,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宣传培训力度,普及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提高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的识灾、防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市县人民政府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认真组织编制本地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全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各级主要行政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责任机制,层层压实防治工作责任。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应急、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气象、地震等省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分工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加强资金保障,强化资金监管。市县人民政府要根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需要,安排必要经费,专项用于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综合治理、监测预警、避险转移、宣传教育和信息化建设等。省级财政继续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给予补助。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地质灾害防治资金专款专用,保障各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正常开展。
(三)加强技术保障,提升支撑能力。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专家队伍建设,提高防治技术指导水平,提升综合防治能力,为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撑。积极运用新技术、新方法,加强地质灾害风险评估、预测预警和防治技术研究,提高地质灾害防治科技水平。鼓励通过购买服务,强化驻地专业队伍技术支撑。
(四)加强监督检查,严肃工作纪律。市县人民政府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与领导干部职务职级晋升和奖惩挂钩。省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履职尽责,主动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不到位,失职渎职,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2020年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域
2.2020年中型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
附件1
2020年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域
重点防范区域
|
重点县市(区)
|
防范灾种
|
皖南山区
|
黄山市歙县、休宁县、黟县、祁门县、屯溪区、黄山区、徽州区,池州市东至县、石台县,宣城市宣州区、宁国市、泾县、绩溪县、旌德县,广德市
|
崩塌、滑坡、
泥石流等
|
大别山区
|
安庆市桐城市、潜山市、太湖县、岳西县,六安市霍山县、金寨县、舒城县,宿松县
|
崩塌、滑坡、
泥石流等
|
沿江丘陵平原
|
铜陵市枞阳县、铜官区、义安区,安庆市怀宁县,池州市青阳县、贵池区,芜湖市繁昌县,马鞍山市含山县,合肥市庐江县
|
崩塌、滑坡、
泥石流等
|
江淮波状平原
|
滁州市定远县、凤阳县、琅琊区、天长市
|
崩塌、滑坡、
地面塌陷等
|
皖北平原
|
淮北、亳州、宿州、阜阳、淮南等市
|
采空塌陷、岩溶塌陷等
|
部分旅游风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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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九华山、齐云山、天堂寨、天柱山、小孤山、万佛山等
|
崩塌、滑坡、泥石流等
|
地震烈度Ⅶ度以上区域
|
六安市金安区、裕安区、舒城县、金寨县、霍山县,安庆市桐城市,合肥市庐江县、巢湖市,铜陵市全境,芜湖市无为市,滁州市凤阳县、定远县、明光市
|
崩塌、滑坡、
泥石流等
|
附件2
2020年中型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
序号
|
市
|
县(区)
|
名称
|
灾种
|
灾情等级
|
1
|
阜阳市
|
颍州区、颍泉区、颍东区
|
阜阳市地面沉降
|
地面沉降
|
特大型
|
2
|
芜湖市
|
繁昌县
|
峨山头滑坡
|
滑坡
|
特大型
|
3
|
安庆市
|
怀宁县
|
月山镇小河湾-洪家竹园地面塌陷
|
地面塌陷
|
大型
|
4
|
合肥市
|
巢湖市
|
凤凰山街道灯塔社区田埠村滑坡
|
滑坡
|
中型
|
5
|
淮南市
|
八公山区
|
土坝孜地面塌陷
|
地面塌陷
|
中型
|
6
|
马鞍山市
|
含山县
|
东关中学后山滑坡
|
滑坡
|
中型
|
7
|
马鞍山市
|
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
公元村叶傢倌村民组地面塌陷
|
地面塌陷
|
中型
|
8
|
六安市
|
裕安区
|
田冲杨孝东屋后滑坡
|
滑坡
|
中型
|
9
|
六安市
|
舒城县
|
三石组崩塌
|
崩塌
|
中型
|
10
|
六安市
|
舒城县
|
汤池街道滑坡
|
滑坡
|
中型
|
11
|
六安市
|
金寨县
|
县博物馆滑坡
|
滑坡
|
中型
|
12
|
六安市
|
金寨县
|
丁埠实验学校滑坡
|
滑坡
|
中型
|
13
|
六安市
|
金寨县
|
南溪供销社大院屋后滑坡
|
滑坡
|
中型
|
14
|
六安市
|
金寨县
|
斑竹园初级中学崩塌
|
崩塌
|
中型
|
15
|
六安市
|
金寨县
|
金岭红土地厂区滑坡
|
滑坡
|
中型
|
16
|
阜阳市
|
颍上县
|
迪沟镇地面塌陷
|
地面塌陷
|
中型
|
17
|
铜陵市
|
铜官区
|
小街地面塌陷
|
地面塌陷
|
中型
|
18
|
铜陵市
|
铜官区
|
狮子山社区先锋西村71、91栋-老粮站地面塌陷
|
地面塌陷
|
中型
|
19
|
铜陵市
|
义安区
|
五峰山滑坡
|
滑坡
|
中型
|
20
|
池州市
|
贵池区
|
大山组(双桥二矿煤矿)地面塌陷
|
地面塌陷
|
中型
|
21
|
池州市
|
贵池区
|
八一村陈塘、山头组地面塌陷
|
地面塌陷
|
中型
|
22
|
池州市
|
贵池区
|
麒麟沟泥石流
|
泥石流
|
中型
|
23
|
池州市
|
贵池区
|
佛岭组泥石流
|
泥石流
|
中型
|
24
|
池州市
|
贵池区
|
梅街镇刘街村郑村组(金字面)崩塌
|
崩塌
|
中型
|
25
|
池州市
|
贵池区
|
潘桥村(牛栏冲铁矿附近山沟)泥石流
|
泥石流
|
中型
|
26
|
池州市
|
东至县
|
阴边滑坡
|
滑坡
|
中型
|
27
|
池州市
|
东至县
|
沿河两岸滑坡
|
滑坡
|
中型
|
28
|
池州市
|
东至县
|
南源组崩塌
|
崩塌
|
中型
|
29
|
池州市
|
东至县
|
双胜组陡坎崩塌
|
崩塌
|
中型
|
30
|
池州市
|
青阳县
|
陈畈组九子岩风景区法华精社西侧120米崩塌
|
崩塌
|
中型
|
31
|
安庆市
|
怀宁县
|
月山镇黄岭小学-326地质队地面塌陷
|
地面塌陷
|
中型
|
32
|
安庆市
|
怀宁县
|
月山镇马山口-潘家老屋地面塌陷
|
地面塌陷
|
中型
|
33
|
安庆市
|
望江县
|
金鸡山村地面塌陷
|
地面塌陷
|
中型
|
34
|
安庆市
|
宿松县
|
李冲组滑坡
|
滑坡
|
中型
|
35
|
黄山市
|
黄山区
|
老鸦岗泥石流
|
泥石流
|
中型
|
36
|
黄山市
|
黄山区
|
刘家组滑坡
|
滑坡
|
中型
|
37
|
黄山市
|
黄山区
|
麻川村立新组滑坡
|
滑坡
|
中型
|
38
|
黄山市
|
黄山区
|
俞家小学滑坡
|
滑坡
|
中型
|
39
|
黄山市
|
徽州区
|
呈坎镇容溪村小容主沟泥石流
|
泥石流
|
中型
|
40
|
黄山市
|
休宁县
|
龙田乡龙田中心小学崩塌
|
崩塌
|
中型
|
41
|
黄山市
|
休宁县
|
龙田乡浯田村龙头组滑坡
|
滑坡
|
中型
|
42
|
黄山市
|
休宁县
|
齐云山镇龙源村七里顶滑坡
|
滑坡
|
中型
|
43
|
黄山市
|
休宁县
|
溪口镇中和村杨家山组崩塌
|
崩塌
|
中型
|
44
|
黄山市
|
黟县
|
大星村大星集镇滑坡
|
滑坡
|
中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