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建议的函复
发布时间:2020-11-03 14:49
来源:旌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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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帆委员:
您好!感谢您对我县规划工作的关心,您提出“关于加强乡村规划建设管理的建议”收悉,经我们认真研究后答复如下:
一、村庄规划工作情况
我县始终高度重视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自2005年以来,我县已经开始了村庄规划研究工作。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启动伊始,我县于2020年1月10日印发了《旌德县村庄规划工作方案》(政办[2020]4号),明确提出了村庄分类,现状村庄规划评估、村庄规划编制完成时间要求,是我县村庄规划工作纲领性文件。
(1)2013年,我县编制完成了《旌德县村庄布点规划》,明确了行政村层面村庄类型,村庄发展定位和县域村庄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等内容。
(2)2013年至2019年,由县美好办牵头,陆续编制了53个行政村的美丽乡村规划,该规划着重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内容,同时引导了农村居民新建房屋风貌总体要求,针对不同地域不同村庄实行不同的风貌管控。规划要求我县农村居民建房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60㎡,建筑面积不得超过300平米,高度控制在两层加跃层以内。规划同时统筹安排了县域建设内容,是我县村庄规划的主要抓手,也是我县下一步村庄规划评估的主要对象。
(3)2016年,我县开始编制《旌德县县域乡村建设规划(2016-2030年)》,并获得省住建厅公开表扬。该规划以2016年为基准年,进一步细化优化了村庄布局,统筹安排村庄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对自然村拆并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4)2020年以来,根据省市文件精神,我县于2020年4月完成了村庄分类工作。我县62个行政村纳入统计范围,其中聚集提升类34个,城乡融合类20个,特色保护类8个。村庄分类工作将指导国土空间技术要求下村庄规划的重点和方向。
(5)根据《旌德县村庄规划工作方案》,我单位将于2020年底前完成村庄规划评估工作,在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完成后,指导乡镇政府积极推进村庄规划应编尽编,力争2021年底完成该项工作。
二、乡镇规划管理专业队伍建设工作
规划管理工作涉及业务范围较广,不仅包括规划、建筑等内容,还包括违法建筑认定、拆除等法律性工作,对从业规划管理的人员综合素质要求较高。鉴于此,我局拟报政府同意后从以下两个方面加强队伍素质建设:
1、汇编常用技术、法律相关文件。包括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城市居住区设计规范》以及宅基地相关政策文件等内容;
2、组织规划培训交流会。将当前常见难点重点问题拿出讨论,特别是建设工程报批程序、农村建房退让问题、宅基地报批流程等内容,争取一年不少于一次培训。
三、规划宣传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参加河南代表团审议时作出了“要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的重要讲话,编好实用性村庄规划。根据习近平总书记指示,我局在规划宣传方面将做到以下三点:
一是村庄规划编制期间,坚持深入调查研究,向村民问计。通过走访、问卷等多种方式,全面调查了解村庄发展现状、历史脉络、乡土特征,深入听取村民内心需求和建议,围绕村民生活中的关注点,为村庄建设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把好脉、问好诊、开好处方。
二是严格程序,规范审批。村庄规划编制完成后,需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三是做好规划公示制度。村庄规划一旦经县政府审批勤,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征求意见;经县政府审批后,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布,并纳入所在村的村民公约执行。
以上是我局关于您提案内容的答复,感谢您对规划编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0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