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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文字解读】《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01-13 发布日期: 2018-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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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文字解读】《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01-13
发布日期: 2018-01-13
【文字解读】《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8-01-13 14:46 来源:旌德县住建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决策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的要求,进一步促进全县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去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2016〕56号)以及《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宣政办〔2017〕22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制定意义

近年来,我国商品房市场迅猛发展,对改善城镇居民居住条件、促进经济增长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目前人民群众在住房方面还有不少不满意的地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让广大人民群众在住有所居中增强获得感和幸福感,必须综合运用金融、土地、财税、投资、立法等手段,加快研究建立符合国情、适应市场规律的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

灵活确定竞价方式,完善商品房建设用地出让制度。商品房建设用地属于经营性用地,土地出让实行“招拍挂”制度。这一制度有效遏制了暗箱操作等腐败问题,但价高者得的制度安排也容易导致地价和房价不断上涨。因此,地方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和出让土地的具体情况,灵活确定竞价方式,包括“限房价、竞地价”“限地价、竞房价”等。比如,可以对非普通商品房建设用地实行不限条件“招拍挂”、价高者得的竞价方式;而普通商品房建设用地的出让则可实行限定条件(限房价、限面积)“招拍挂”、价格合理者(房价与楼面地价之比较低者)得等多种竞价方式。这样既可以有效防止高价地扰乱市场预期,又有利于保障居民的基本住房需求。

坚持房子的居住属性,完善购地购房管理制度。一段时间以来,商品房除了满足居民的住房需求,还附载着其他一些功能。当前,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强化地方政府在盘活城市闲置和低效用地等方面的主体责任,完善购地购房资格审查制度。比如,建立购地资金审查制度,确保房地产开发企业使用合规自有资金购地。经国土部门和有关金融部门审查资金来源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土地竞买资格。要在宏观上管住货币,微观信贷政策要支持合理自住购房,严格限制信贷流向投资投机性购房。

深化住房建设用地供应制度改革。当前,在一些一、二线城市,由于人口持续流入和大量增长,住房建设用地的供应缺口不断扩大。对此,应根据人口流动趋势、常住人口规模等情况,动态调整并确定城市住房建设用地规模,建立严格的城市住房建设用地供应规划和信息公开制度,促进商品房建设用地合理供应。住房供求矛盾突出、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城市,应合理增加住宅用地特别是普通商品房用地供应规模;去库存任务重的城市,应减少乃至暂停住宅用地供应。通过加强和改进住宅用地供应管理,改善住房供求关系,稳定市场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三、起草过程

在全面了解国家、省、市有关房地产市场调控基调的基础上,通过召开房地产开发企业座谈会,听取各企业对下一步调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结合我县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组织起草了《实施意见》。《实施意见》起草后,一是由县住建委(县房管局)多次组织专题研究;二是2017年12月13日,县住建委(县房管局)向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等14个成员单位征求意见;三是2017年12月15日,县住建委主持召开由8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参加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座谈会,对《实施意见》再次进行了充分讨论,根据讨论意见,对《实施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

四、工作目标

为贯彻落实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合理供地,确保供需平衡,支持合理购房需求,稳定住房价格,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确保项目顺利完工和交付,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五、主要任务

从加大土地市场供应力度、加强商品房预(销)售监管、稳定市场供应、支持居民合理购房需求、稳定住房价格等五个方面予以规范,以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六、保障措施

1、加大住宅用地供应力度,稳定土地成交价格。

2、健全商品房预售公示制度,全面实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严格商品房预售条件,加大监管力度,维护市场秩序。

3、优化商品房供应结构,大力推行棚改货币化。

4、支持新市民购房消费,支持非住宅商品房交易。

5、严格商品住房价格备案制度,合理确定商品房备案价格,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七、本《实施意见》由县住建委(县房管局)负责解读,解读人:房管中心张智文,联系电话0563-8602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