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3131313113213/202210-00231 | 信息分类: | 规范性文件发布 |
发文机关: |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税务 |
成文日期: | 2022-10-08 | 发布日期: | 2022-10-08 |
发文字号: | 政办〔2022〕70号 | 有 效 性: | 已失效 |
标 题: | 【已废止】旌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旌德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项奖励办法》的通知 | ||
政策咨询机关: | 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政策咨询电话: | 0563-8602661 |
索引号: | 123131313113213/202210-00231 | ||
信息分类: | 规范性文件发布 | ||
发文机关: |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税务 | ||
成文日期: | 2022-10-08 | ||
发布日期: | 2022-10-08 | ||
发文字号: | 政办〔2022〕70号 | ||
有 效 性: | 已失效 | ||
标 题: | 【已废止】旌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旌德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项奖励办法》的通知 | ||
政策咨询机关: | 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政策咨询电话: | 0563-8602661 |
旌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旌德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项
奖励办法》的通知
政办〔2022〕70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旌德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项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旌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8日
旌德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项奖励办法
为进一步激发我县创新活力,支持中小微企业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方式获得银行贷款,拓宽融资渠道,缓解融资困难,根据国家《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发〔2019〕34号)文件精神,现就支持我县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制定如下奖励办法:
一、对企业以发明专利权质押贷款方式单笔融资额达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在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办理质押登记且已结清贷款本息的,一次性按实际融资额的0.5%给予贴息补助,每家企业每个年度最高补助10万元。
二、对企业以商标权质押贷款方式单笔融资额达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在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办理质押登记且已结清贷款本息的,一次性按实际融资额的0.5%给予贴息补助,每家企业每个年度最高补助10万元。
三、以上两项单个企业同一年度同一笔融资不重复享受奖励。
四、对投保知识产权保险,保险期限已届满的,按实际保费的5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每个年度最高2万元。
五、县政府每年安排20万元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推进建立风险补偿资金池,承担20%的风险责任。
六、本办法自2022年1月1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