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庙首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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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0032609322/202210-00081 组配分类: 教育信息
发布机构: 旌德县庙首镇政府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损毁,申请补发、换发政策及流程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10-11 发布日期: 2022-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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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教育信息
发布机构: 旌德县庙首镇政府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损毁,申请补发、换发政策及流程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10-11
发布日期: 2022-10-11
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损毁,申请补发、换发政策及流程
发布时间:2022-10-11 20:04 来源:旌德县庙首镇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0号)第二十四条: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者损毁影响使用的,由本人向原发证机关报告,申请补发。原发证机关应当在补发的同时收回损毁的教师资格证书。

《教师资格证书换发补发申请表》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下载。证书补发换发时间和程序以及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以原认定机构或现接替机构的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