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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003260182R/202209-00040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旌德县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 意见
名称: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关于在G330与篁嘉园区主入园主干道交叉口设置交通信号灯和在篁嘉、新桥园区内市政道路合理划定临时停车位”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9-23 发布日期: 2022-09-23
索引号: 11341730003260182R/202209-00040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旌德县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 意见
名称: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关于在G330与篁嘉园区主入园主干道交叉口设置交通信号灯和在篁嘉、新桥园区内市政道路合理划定临时停车位”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9-23
发布日期: 2022-09-23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关于在G330与篁嘉园区主入园主干道交叉口设置交通信号灯和在篁嘉、新桥园区内市政道路合理划定临时停车位”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9-23 14:59 来源:旌德县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梅贤君、罗新茂、傅立新、胡霞、梁荣赵、程利军、张雷、方光平、汪金保、叶飞、许燕、李旺旺、马杰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在G330与篁嘉园区主入园主干道交叉口设置交通信号灯和在篁嘉、新桥园区内市政道路合理划定临时停车位”的建议,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你们在议案中具体明确提出了因G330与篁嘉园区主入园道路交叉口的人流车流急速增长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而建议设置交通信号灯以及在篁嘉、新桥园区内市政道路合理划定临时停车位的建议,非常中肯。经县领导批转我局办理后,我局十分重视,立即责成交管大队根据相关职责,进行调研和论证。

一、关于相关交叉路口交通信号灯的设置

城市道路交叉路口红绿灯设施的设置应当科学、合理,一般情况下要考虑路段机动车高峰小时流量、相交叉的道路等级、平面交叉路口间距、交通事故情况等情况。

你们在议案中提出,随着篁嘉园区入驻企业数量的不断增加,G330与篁嘉园区主入园道路交叉口的人流、车流急速增长,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建议在G330与篁嘉园区主入园道路交叉口设置交通信号灯,防止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我局交管大队经过调研,认为你们提案中所述的两个交叉路口,在路段机动车高峰小时流量、交通事故(据我局交管大队统计,2019以来该路口路段接报三起交通事故)情况等方面,尚有待进一步调研、论证增设交通信号灯的必要性,可以采取设置减速带、“让行”警示标志等措施。我局交管大队将密切关注该路口道路交通机动车高峰小时流量、交通事故等情况,积极调研和论证,适时向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建议增设或完善该路口道路交通信号灯和设施。

二、关于施划道路停车泊位

你们在议案中提出,在篁嘉、新桥园区内市政道路合理划定临时停车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施划停车泊位”的规定,可以在前述区域道路上合理施划停车泊位。根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条第四款“住房城乡建设、城乡规划、城市管理(市容)等部门应当依法实施城市道路、桥梁、停车场和道路配套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监督城市道路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单位依职责做好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维护和管理”的规定,市政道路停车泊位应当由县住建部门或城管局规划、设计、建设。我局交管大队将向县有关部门通报相关建议。

我们感谢你们对我县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努力做好道路交通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