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举报电话: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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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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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投诉单位或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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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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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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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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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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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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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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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大柳发购物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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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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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人胡女士投诉大柳发超市,该超市内购买的酸奶在保质期内发霉,要求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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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和解,调解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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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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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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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茶香食品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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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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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人李先生举报旌德县茶香食品店,该店售卖的冰淇淋粉用的是固体饮料资质,使用的固体饮料标准gbt29602是不允许大规模生产的,现属于超范围生产,要求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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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举报事项不予立案,理由:本局接“12315平台”转来您的举报(编号:51341800002022081200000022),经核查,举报的产品为固体饮料,而其执行的标准是GB/T29602-2013《固体饮料》标准,不认定违法。 您举报称:“不允许大规模生产的,现属于超范围生产”不符合《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立案条件,本局不予立案。 特此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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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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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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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同乐兄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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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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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米有点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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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收到消费者王女士的投诉后,第一时间电话与消费者取得联系,向消费者道歉并解释,j同意替消费者更换大米,消费者同意,并表示满意,和解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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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同乐兄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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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DR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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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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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和平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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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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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投诉方在拼多多网络平台的多个店铺销售未经葵花药业集团电商授权的小葵花芪斛楂颗粒,怀疑其渠道来路不明,请监管部门核实其进货凭证和渠道,并要求出示生产厂家授权证明,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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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解双方达成 一致,调解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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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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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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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隆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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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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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投诉辉隆超市销售过期食品,若商家不承认或检查未发现,请执法人员联系本人提供视频证据,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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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达成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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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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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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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武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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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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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投诉先武超市销售过期食品,若商家不承认或检查未发现,请执法人员联系本人提供视频证据,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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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已达成和解,投诉人已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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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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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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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风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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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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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投诉徽风超市销售过期食品,若商家不承认或检查未发现,请执法人员联系本人提供视频证据,详见附件(共消费4元,其中过期食品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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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达成和解,投诉者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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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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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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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翔生鲜生活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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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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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0日,我在旌德龙翔超市购买的巴旦木,回家吃的时候特别苦,基本不能吃了,我怀疑这个是三无产品,该产品包装上没有生产日期,真实生产日期不知道,试问超市,原包装上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和我购买时保质期肯定是不一样,如果一次吃不完,那这个食品保质期还有多久根本就不知道,如果后来吃出问题,超市肯定不负责,只能自认倒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条明确规定,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同时《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要求,由经营者重新分装的食品,其标签应按原生产者的产品标识真实标注,严禁更改原有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散装食品的“包装日期”不仅不能随意标注,更不能替代“生产日期”,这样的严重影响食品安全问题,根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要求商家赔偿一千元,望贵局核实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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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收到您的举报并立即开展实地核查。经查,发现被举报人存在违法行为,我局已依法查处,查处情况请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中“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网页中查询。 特此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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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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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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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李鹏娟水产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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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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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女士投诉旌德县北门菜市场进门右拐卖海产品的门面,在该店购买的螃蟹回家之后发现是臭的,现要求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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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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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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