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教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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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003260377K/202207-00020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旌德县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体育
名称: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 76 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7-05 发布日期: 2022-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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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旌德县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体育
名称: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 76 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7-05
发布日期: 2022-07-05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 76 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7-05 22:27 来源:旌德县教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徐礼来   委员:

(或你们)提出的“加大对未满16岁学生禁骑电动车管理力度,提升群众生活幸福感”的提案,经研究答复如下:

您在提案中所提到的问题确实是当前我县部分学校一定范围内存在的实际问题。关于这个问题,我局及县交警部门也予以了高度关注。

根据《道路安全交通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今年3月份,县交警部门来我局对接,反馈了在执法中遇到的偶发案例。根据交警部门的反馈,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布署学校,特别是城区学校开展全面摸排。通过摸排,发现这类现象主要集中在梓阳学校初中部,在学校摸排掌握的数据看,全校自行电动车上下学的学生有百余人,其中满16周岁的仅3人,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梓阳学校结合学校实际,本学期制定了《梓阳学校关于学生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根据方案开展了专项整治活动。具体措施如下:

认真摸排。对学校各班级不满法定年龄骑乘自行车、电瓶车上下学的学生进行摸排,汇总信息,建立台账;

开展专项教育宣传。在全校范围通过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图片展览等多种形式,开展师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对不满法定年龄骑乘自行车、电瓶车上下学的学生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并邀请旌德县交警大队宣传中队干警来校举办专题讲座,签署交通安全承诺书,提高这部分学生交通安全意识,真正认清违法违规骑乘自行车、电瓶车上下学所存在的安全隐患;同时通过发放《交通安全致家长一封信》的形式,告知家长监管责任。

开展专项集中整治。学校联合县交管部门对经过宣传教育后仍然违法违规骑乘自行车、电瓶车上下学的学生车辆实施扣押,要求其法定监护人到规定存放点领取,同时加强监护人交通安全教育,要真正起到监护人的作用。

通过为时两个多月的专项整治,整体交通环境有了很大改观,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接下来,根据文明县城创建要求,学校将积极配合创城行动,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为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做出自己贡献。

感谢您对旌德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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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单位:旌德县教体局

2022年6 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