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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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003260182R/202203-00028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旌德县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关于变更违法停车抓拍设备采集相关事项的公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3-25 发布日期: 2022-03-25
索引号: 11341730003260182R/202203-00028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旌德县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关于变更违法停车抓拍设备采集相关事项的公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3-25
发布日期: 2022-03-25
关于变更违法停车抓拍设备采集相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25 15:57 来源:旌德县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变更违法停车抓拍设备采集相关事项的公告

为突出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和管理理念,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根据交通流量和预防事故的需要,旌德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依法决定,自2022年4月1日起,对全县违法停车抓拍设备采集相关事项进行变更,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集流程:

违法停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发生后,违法停车抓拍设备将采集信息并通过系统发送手机短信给机动车所有人,自违法停车开始10分钟后,机动车仍未驶离的,将予以采集处罚。但违法停车行为人有下列情形的,在提醒纠正的同时予以处罚:

(一)在城市快速路或者严格管理路段违法停车的;

(二)压占人行横道、网状线违法停车的;

(三)违法停车造成车辆缓行或者拥堵的;

(四)违法停车造成交通事故的;

(五)同一机动车当日已被提醒纠正后,再次实施违法停车行为的。

严管路段由公安机关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等具体情况进行设置,提前向社会公布,并设置标志牌。

二、违法停车抓拍设备采集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为“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违法停车抓拍设备设置点位见附件。

特此公告。


旌德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