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云乐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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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0032608609/202112-00080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旌德县云乐镇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云乐镇2021-2022年度野猪猎捕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文号: 云政〔2021〕116号
生成日期: 2021-12-22 发布日期: 2021-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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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旌德县云乐镇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云乐镇2021-2022年度野猪猎捕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文号: 云政〔2021〕116号
生成日期: 2021-12-22
发布日期: 2021-12-22
云乐镇2021-2022年度野猪猎捕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12-22 10:08 来源:旌德县云乐镇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近年来,随着森林生态环境的改善和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加强,野猪的种群数量增长迅速,对我镇农林业生产造成较大危害。为科学调控野猪种群数量,防范和减轻野猪对农林业生产和人畜安全的危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利益,促进社会稳定,根据《旌德县2021-2022年度野猪猎捕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2021〕97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三农, 限额猎捕野猪,控制种群数量,减少野猪危害人畜安全、损害农林经济作物事件的发生,保护群众利益,促进野生动物、人、自然和谐相处。

二、主要工作

(一)加强野猪种群监测和预警宣传

全镇根据辖区野猪种群分布情况,组织护林员、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专业人员开展常态化巡护,加强野猪数量和活动监测,尤其要加强对野猪活动频繁、种群数量大的重点区域的监测,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在野猪危害严重区域设置警示牌,提醒群众避险。组织开展野猪防护宣传,倡导以自然村或村民组为单位,轮流到田间、地头采取科学有效办法驱赶。

(二)因地制宜开展野猪种群调控

1、划定野猪狩猎区。

野猪狩猎区为各村野猪出没频繁和造成危害严重的地区。

2、确定野猪狩猎期。

根据野猪的生物学特性和全镇的实际情况,将狩猎期定为2021年11月1日至 2022年1月31日,其他时间为禁猎期。

3、实行野猪限额猎捕。

严格按照县林业局根据全县野猪资源量对云乐镇提出的狩猎区域年度限额猎捕数量,组织猎捕,年度限额猎捕量不得超过。

4、组织实施。

全镇根据辖区内野猪危害状况向县林业局提出猎捕申请,获得县林业局批准后,狩猎队到公安机关领取枪弹,镇政府根据县林业局同意猎捕野猪的批复,在辖区内提前2日公告,狩猎队严格服从镇野猪猎捕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镇政府负责组织实施野猪猎捕防控工作,并做好猎捕安全、后勤保障、猎获物无害化处置等工作,并做好每天狩猎活动的巡查报备与记录工作,猎捕野猪工作结束后,填写猎捕统计表报县林业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云乐镇镇长任组长,分管镇长为副组长,有关部门站所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全镇野猪危害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政府统筹协调、部门分工负责,职责明晰、程序严密的工作机制。

(二)强化资金保障。镇政府按照县政府对猎获的野猪按每头500元补助到乡镇(含无害化处置费)的规定,落实野猪危害防控工作专项资金,对狩猎人员进行劳务补偿,提高狩猎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有效性。

(三)完善管理机制。政府安排专业人员,负责对被捕杀的野猪进行清点和无害化处理,杜绝野猪肉流入市场,同时市场监管所将严格依法查处非法猪肉,从市场角度铲除非法利益链,加强政府宏观调控。


 

云乐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