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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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0032602115/202202-00054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旌德县民政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安徽省“十四五”社会组织发展规划》政策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2-08 发布日期: 2022-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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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旌德县民政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安徽省“十四五”社会组织发展规划》政策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2-08
发布日期: 2022-02-08
《安徽省“十四五”社会组织发展规划》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2-08 16:11 来源:旌德县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制定背景、意义和依据

社会组织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是党的工作和群众工作的重要阵地。近年来,党中央高度重视社会组织的发展,社会组织在经济社会建设中的作用日益凸显。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推进社会组织改革,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要完善党领导社会组织等制度,统筹推进社会组织协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指出,“要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

“十三五”期间,全省各级民政部门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协同合作,链接资源,较好完成规划目标任务。但也存在一些短板和问题,如社会组织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各级登记管理机关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执法力量薄弱等。

为推动我省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社会组织在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根据《民政部关于印发〈“十四五”社会组织发展规划〉的通知》《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安徽省“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等文件精神及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相关法规政策,制定《安徽省“十四五”社会组织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起草过程

2021年10月,省民政厅起草了《规划(征求意见稿)》。11月8日起,通过省民政厅网站政务公开栏,公开征求意见1个月以上。11月17日至19日,在全省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会议上分发给各市民政局,并通过市局征求所辖县区民政部门意见。省民政厅充分吸纳意见后,形成《规划(送审稿)》,于12月31日经省民政厅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报省政府审示。根据省政府领导批示要求,于2022年1月再次征求省社会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意见,充分吸纳意见后,再次报审。经省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批示同意后,以省民政厅名义印发实施。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省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党的组织和工作有效覆盖;党建引领、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管理体制更加健全;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更加完善;结构合理、功能完善、作用充分、充满活力、规范有序的发展格局更加定型。“十四五”末,全省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数量超过30.6万人,法人治理结构健全、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的社会组织占全部社会组织比例超过80%,省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参评率超过35%,社会组织发展质量得到明显提升。

四、主要任务

《规划》主要任务共6大项20小项任务。

一是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推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水平全面提升,推进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

二是规范提升社会组织登记能力水平。强化社会组织登记审查。结合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推动建设跨区域社会组织登记审核机制。优化社会组织结构布局,形成社会组织登记“有进有出”工作局面。提升社会组织登记服务效能。

三是健全社会组织监管体系。健全完善综合监管体制,推进社会组织制度化、精细化、多元化、专业化监管,强化对社会组织的政治、行政、纪检、执法、财会、税务、金融、行业及社会监督。加强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共享与公开,推动信用联合奖惩。

四是提升社会组织执法水平。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执法程序,提升执法能力,推动建立社会组织负责人违法惩戒制度,在线索发现、证据移交、联合执法、通报整改等方面加强有关部门工作联动,执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探索建立行政处罚简易程序。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培养,推进“互联网+行政执法”。

五是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加大综合扶持力度,提高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资金使用绩效。按规定落实社会组织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加强社会组织自身建设,推动社会组织加强诚信自律、团体标准、行业标准建设,加快数字化能力建设,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职业化、市场化、法制化改革。

六是发挥社会组织积极作用。推动社会组织服务大局、服务基层,引导和支持各级各类社会组织发挥自身优势,参与疫情防控,参与社会治理,助力实现共同富裕。动员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和科技类社会团体对标沪苏浙,助力“双招双引”,服务“三地一区”建设。实施“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加快发展社区社会组织。

五、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登记服务和监管执法力量,提高登记服务和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

二是完善投入机制。鼓励地方政府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引导社会资金参与社会组织发展项目,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

三是形成工作合力。形成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党建工作机构、行业管理部门相互支持配合的良好氛围。加强省、市、县联动。加强与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科研机构以及社会力量之间的协调配合。

四是加大宣传引导。大力宣传社会组织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推介社会组织先进典型。加强舆情监测和信息采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增强社会组织公信力。

五是开展检查评估。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测评估,推动规划落实落地。



解读机关:安徽省民政厅

咨询处室:社会组织管理局
联系方式:0551-65606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