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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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0032602970/202202-00012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旌德县林业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旌德县林业局2022年2月第2周行政处罚结果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2-18 发布日期: 2022-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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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旌德县林业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旌德县林业局2022年2月第2周行政处罚结果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2-18
发布日期: 2022-02-18
旌德县林业局2022年2月第2周行政处罚结果
发布时间:2022-02-18 09:37 来源:旌德县林业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日期 行政相对人名称 证件类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2月16日 方骏 身份证 旌林罚决字[2022]第001号 滥伐林木 经依法查明,方骏于2021年12月29日,未申请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在蔡家桥林场祥云庵工区六亩塘处采挖三株活立木,涉嫌滥伐林木。经安徽汇田林业勘察设计有限公司鉴定,滥伐(采挖)林木3株,树种为朴树,立木材积0.5068立方米,单株价值8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
2月16日 旌德县芳阳木材加工厂  营业执照 旌林罚决字[2022]第003号 未按规定的方式安全利用松类疫木 经依法查明,旌德县芳阳木材加工厂于2022年01月,违反规定收购松原木并加工松木半成品。经林业植物检疫员苏从寅、苏毅现场检验和鉴定,你单位未按规定的方式安全利用加工的半成品合计905块,材积1.4661立方米,原木22根,材积0.544立方米,全部为马尾松疫木。 《安徽省松材线虫病防治办法》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