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皖政办秘〔2021〕52号)工作部署,为做好《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指引目录》(以下简称《指引目录》)执行情况的跟踪评估,省局印发了《关于做好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跟踪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市局对所辖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执行情况开展评估,推荐典型案例,提出指引目录修改建议等,现将有关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跟踪评估情况
(一)《指引目录》编制情况
根据《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指引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市场监管局负责编制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指引目录,参照市场监管总局《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以下简称《标准目录》),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省药监局牵头编制了《指引目录》,指引目录与《标准目录》不同点如下:
1.根据《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公开事项增加食品小作坊登记服务指南、小餐饮、食品摊贩备案服务指南、食品小作坊登记基本信息、小餐饮、食品摊贩备案基本信息。
2.因县、乡级无食品生产许可事权,序号1修改为食品经营许可服务指南,序号5修改为食品经营许可基本信息。
3.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印发医疗器械质量抽查检验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药监械管〔2020〕9号),医疗器械的抽查检验工作由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计划、组织实施,抽查检验信息公开由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删除“由县级组织的医疗器械抽检”公开事项。
4.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时限修改为7个工作日内。
5.2020年1月1日施行的《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将《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废止,将《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修改为《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
(二)县(市、区)市场监管局目录编制情况
根据省政务公开办有关部署,各市市场监管局组织辖区内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参照实施,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各实施单位根据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事权划分清单,结合实际适时增减公开事项。截至2020年底之前,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已完成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目录编制及网站专栏设置工作,部分市市场监管局能够根据事权调整情况进行目录调整。
各市市场监管局、省局各处室对《指引目录》的修改建议主要集中在公开依据栏目中部分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部分,均予以采纳吸收,待目录修订时予以调整,对目录操作性以及超出政务公开职责范围的建议均予以电话沟通解释。
(三)工作亮点
1.强化服务公开。蚌埠市市场监管局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信息查询网址,发布《食物中毒的分类、常见食物中毒因素》等食品安全应急常识,公开“小饭桌归谁管”等网帖核实回复信息,主动发布突击检查“麦当劳”等舆情热点回应信息。宣城市市场监管局坚持将开展该领域基层“两化”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放在便民为民服务上,在栏目建设和运行的过程中,始终把工作重点放在栏目设置是否便民、查阅是否便捷、内容是否简明上,在确保符合各级政府考核与业务考核要求的前提下,在不断提升栏目辨识度和改善信息质量上做了大量工作。
2.抓“考核”促规范。合肥市市场监管局开展食品药品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两化”对口检查,下发问题清单要求各县(市、区)局立即整改,落实《指引目录》等文件规定精神。马鞍山市市场监管局将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两化”工作推进情况纳入考评内容,自2020年开始,每两个月对各县区进行考核并通报,帮助各县区读网检查,查缺补漏。
3.强化制度建设。滁州市市场监管局制订了2021年度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两化”工作要点和责任清单,对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两化”公开事项分解到责任单位,明确到人。2021年4月,宿州市市场监管局结合自身权责调整,下发《关于明确宿州市药品监管事权划分有关事项的通知》(宿市监办函〔2021〕98号),新增“药品零售许可服务指南”“药品零售许可企业基本信息”两个公开事项。
4.丰富公开形式。铜陵市市场监管局采取多种渠道对基层食品药品政务公开信息进行公示,尤其是清单中涉及政务服务中心、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两微一端、乡镇及村级公示栏需要公开的内容,由专人进行信息内容收集编制并分发,确保政务公开渠道全覆盖。黄山市市场监管局在辖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置公示牌、提供公开信息查询电脑,在“两微一端”设置公开栏目,在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及时发布公开信息等。芜湖市市场监管局加强宣传交流,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及专题专栏等,广泛宣传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及时总结推广本地工作经验和特色做法。
5.强化组织保障。淮北市、亳州市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共同研究、组织实施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各项工作。滁州市市场监管局成立了由市局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各科室(局、中心),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全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多头公开。政府政务公开网站上,除基层两化目录以外,民生领域栏目设置食品药品监管专栏,公共监管栏目设置食品药品监管专栏,重点领域栏目也设置食品药品监管专栏,还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栏目,热点回应栏目等栏目涵盖食品药品监管信息,既增加基层工作量,也不便于群众查阅。
二是重视程度不够。部分县(市、区)市场监管局重视程度还有待加强,存在目录缺失、信息更新不及时、信息分类混乱、链接打不开的现象,有的信息以附件的形式予以公开,不便于查询。
(五)下一步工作
一是及时更新信息。按照目录标准设置公开栏目,确保公开栏目内目录完备,及时更新相关信息,信息分类正确、要素齐全。
二是拓宽公开渠道。除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主阵地”作用外,根据基层实际情况,综合利用政务新媒体、公示栏等载体和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多渠道发布政务信息,便于社会公众查询监督,有效维护政府良好形象和社会公信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三是统一考核指标。建议推动对基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所有涉及政务公开事项的考核,以安徽省食品药品领域基层标准化目录中的要求为准,对于目录中已存在的内容,不再要求以其他形式设置专题专栏。
二、典型推广
根据省局《关于做好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跟踪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截至10月底,省局共收到14个市局推荐的22个县(市、区)典型案例,省局办公室联合省药监局办公室对报送的推荐材料及网站公开情况进行了初筛并与有关市局进行沟通,1个市局推荐的县(市、区)局总结不符合要求,1个市局推荐的县(市、区)局网站有明显错误,予以剔除。拟将12个市局推荐的12个县(市、区)局作为评选对象进入下一轮评选。经组织16个市局对总结及网站公开情况评分,共收到13个市局的打分材料,其中一个市局的打分分值全部相同,予以剔除,根据12个市局的打分材料评选,宿州市埇桥区、合肥市巢湖市、宣城市广德市、六安市金安区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工作成绩为前四名,现作为先进典型在全省推广,请各市局组织辖区内县(市、区)局向上述四个先进县(市、区)学习,做到目录完备,更新及时,分类正确,要素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