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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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003260617B/202110-00055 组配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旌德县司法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部门解读】县司法局关于《旌德县司法局关于开展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摸排管控工作的方案》的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10-27 发布日期: 2021-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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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旌德县司法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部门解读】县司法局关于《旌德县司法局关于开展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摸排管控工作的方案》的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10-27
发布日期: 2021-10-27
【部门解读】县司法局关于《旌德县司法局关于开展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摸排管控工作的方案》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1-10-27 11:48 来源:旌德县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制定背景

为切实履行好司法行政系统在该项工作中的职责任务,根据《全县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摸排管控工作实施方案》(旌平安办„2021‟18 号)以及《宣城市司法局关于开展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摸排管控工作的方案》的有关要求,结合本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起草依据

《宣城市司法局关于开展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摸排管控工作的方案》《全县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摸排管控工作实施方案》

三、起草过程

结合我县实际,县司法局牵头起草了《旌德县司法局关于开展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摸排管控工作的方案》,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合法性审查,形成该实施方案。

四、工作目标

全力排查安置帮教对象和社区矫正人员中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情况,全力预防和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件的发生,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此次摸排管控工作时间:2021 年 10 月-2022 年 5 月

1.全面完成摸排梳理。完成时限:2021 年 10 月底,并持续坚持。

2.配合开展诊断评估。完成时限:2021 年 12 月底,并持续坚持。

3.强化重点帮扶管控。完成时限:2022 年 3 月底,并持续坚持。

4.配合做好监护责任。完成时限:2022 年 4 月底,并持续-坚持。

5.做好纠纷化解工作。完成时限:持续坚持

五、创新举措

 建立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摸排管控工作,确保及时发现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对象中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积极协调落实救治救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