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只是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的部分举措。为落实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人社部门将对职业资格评价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严格实施分类管理。
职业资格评价。准入类职业资格依法依规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在政府部门严格监管下开展评价,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人社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严格落实目录管理要求,加强职业资格实施监管,不断提高职业资格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提高考试科学化水平,加强考试诚信体系建设,确保考试安全。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对于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外的职业,以及历次移出目录清单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由经过人社部门备案的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开展评价工作,不得变相开展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不得借能力水平评价活动设置就业创业门槛。人社部门还将不断完善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深入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提质扩面行动,建立与国家职业资格制度相衔接、与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相适应的职业技能等级制度。一方面持续推动各级各类企业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另一方面遴选发布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按规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为不具备条件的中小微企业职工和社会人员提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服务,形成科学化、社会化、多元化的技能人才评价机制,形成有利于技能人才成长成才的制度环境。
新版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出台,体现了职业资格领域对“放管服”改革的不断深化落实。“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人社部门退出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具体实施工作”和“涉及人员资格的行政许可事项纳入目录”这“两退一进”,意味着政府回归监管与服务的本职,企业回归评价主体的本位,有利于最大限度地为企业和人才松绑减负。从长远来看,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将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促进就业,对完善职业教育制度,推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促进产业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